每次我這樣說他的時(shí)候,他一定做出一副和我意見全然一致的表情:
“我看一定是你用完就忘了,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了。”
掉刀的事,終于還是不了了之。
我終于決定讓自己擁有一件“完完全全屬于我自己的東西”。
婚姻生活又可愛又可怕,它讓你和別人“共享”,“共享”的結(jié)果是:房子是二人的,電話是二人的,筷子是大家的,連感冒,也是有難同當(dāng)。
唉!
我決定自救,我要去買一把指甲刀給自己,這指甲刀只屬于我,誰都不許用!以后你們要掉刀是你們的事!
我要保持我的指甲刀不掉。
這幾句話很簡(jiǎn)單,但不知為什么我每次企圖說服自己的時(shí)候,都有小小的罪咎感。還好,終于,有一天,我把自己說服了,把刀買了,并且鼓足勇氣向其他三口家人說明。
我珍愛我的指甲刀,它是我在婚姻生活里唯一一項(xiàng)“私人財(cái)產(chǎn)”。
深夜,燈下,我剪自己的指甲,用自己的指甲刀,我覺得幸福。剪指甲的聲音柔和清脆,此刻我是我,既不妻,也不母,既不賢,也不良,我只是我。遠(yuǎn)方,仍有一個(gè)天涯等我去行遍。
——原載1995年5月22日《人間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