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真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靵y的年代,選官也沒有固定的模式,算得上是條條大路通官場。
比較定型的選官制度,始于漢代。
漢代選官辦法較多,最主要的是察舉制,全稱是察舉征辟制。
察舉是從下至上,地方推薦到中央;征辟是自上而下,中央主動招聘人才。
漢武帝時,正式開始推行察舉制,要求各郡各封國(西漢實行郡國并行制)每年按時推舉孝廉。此后,中央和地方官考察推舉人才,成為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并且作為政績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終工作考核,作為獎懲升黜的重要依據(jù)。不推舉或推舉上來的人不中用,輕則免官,重則治罪。
很多事情,開頭總是好的,后來就慢慢腐敗變質(zhì)。察舉制也是如此,西漢運行基本還算正常,到東漢就不行了。
東漢的察舉制,變成了腐敗的溫床、權力的交易市場。你推舉我的兒子,我推舉你的女婿,反正肥水不流外人田。做官的機會,被官僚階層壟斷了。
老百姓的仕途,又被封鎖,除了譏笑一下“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社會丑劇之外,他們并不能改變自己的處境和地位。
魏晉南北朝時期,情況更加糟糕。
曹操的“唯才是舉”方案,并沒有被他兒子曹丕所繼承。曹丕創(chuàng)立的是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
九品中正制與察舉制相比,相同的是以人舉人,不同的是推舉人開始走向職業(yè)化,推舉的標準開始走向量化。九品,是對被推薦人的一種量化評價,按出身和德才,從高到低分成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最棒的是上上,所以有上上之選這個說法;最差的下下,下下之策即由此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