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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愛情導航儀(18)

愛情心理定律 作者:徐圓凱


在許多情況下,人們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不顧及自己的幸福,而去包辦別人的幸福,比如父母包辦或者干涉子女的職業(yè)與婚姻,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我們越是著眼于去改變別人,我們越是容易失敗與痛苦,因為我們總是想對別人的幸福負責,而不是對自己的幸福負責,這是本末倒置。實際情況是,只有我們自己幸福,我們才能更好地去影響和愛別人,所以夫妻要把愛情關系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上,把自己的夫妻關系經(jīng)營好,才能真正地愛自己的父母與孩子。

(七)為愛而自立

總是有很多人跑來說,如果失去某種感情就活不下去了,然后說,他是如何如何地愛對方。而實際上,在這個世界上,要獲得幸福必須學會自立。無論有沒有人愛你,你都可以好好地生活下去,這就是為愛而自立。此時的你作了最高的選擇,那就是愛。因為你是愛的主體,而非愛的客體。這種主體地位最利于你去維護一段感情。結婚以后也是如此,對于夫妻來說,他們既是組成了一個結構完整的結合體,也同樣需要自立,自立才能自強與自愛。

除此以外,在婚姻中夫妻相處的同時,每個人仍然需要在自己的獨立的天地中探索世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交往圈子與興趣愛好,需要一個相對獨立的時間與空間。每個人也需要不斷成長,比如學習如何控制自己情緒、如何與人相處。這都是需要自己在成長中慢慢學習的東西,旁人無法代替。有的女性喜歡和戀人一天到晚黏在一起,而男性則經(jīng)常需要獨立的活動空間,因此容易產(chǎn)生矛盾,其實女性不必擔心男人的這種暫時離去,每個人都需要相對獨立的空間,等他在自己的空間探索完畢,他自然會及時地回頭并張開他溫柔的臂膀。

婚姻要變得美滿需要夫妻雙方完成一項重要的心理任務,即在分開的時候能夠各自獨立地生活,而在一起的時候則彼此親密,那些成功的婚姻的雙方都是能夠做到這一點的。而那些有問題的夫妻則要么過于依附,要么過于自主。婚姻需要在親密關系和尋求心理獨立空間之間達到一種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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