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貧農急需資金的地主或豪族,于青黃不接時期貸予他們的款項,利息達六成至十成之高,屆時無力償還的貧農只有潛逃淪為流民,成為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國家稅收當然也因此而減少。
政府依據(jù)青苗法貸予農民的款項,利息在兩成以下,而且,償還方法可以任選稻谷或現(xiàn)金,谷價漲高時,當然以現(xiàn)金償還較為有利。
青苗法公布后,立刻涌起反對之聲。
地主和豪族施放高利貸并不是一時的行為,而是他們的主要營業(yè)項目之一。政府舉辦低利貸款的結果,他們就喪失了高利貸這項利潤頗高的生意機會。
出仕朝廷的高級官僚,幾乎全都是地主、豪族出身,因此,他們不贊成對自己帶來不利的青苗法是必然的事情。為了國政改革,他們可以同意王安石其余的新法,唯獨青苗法例外,堅決反對實施此法――這是他們的見解。
司馬光則從另外的觀點表示反對。
“國家怎么可以做貸款業(yè)務呢?國家必須以道義為基本,王安石三句不離堯、舜之道,但是向農民收取利息,不是背離此道嗎?”
也就是說,他是站在道義觀點表示反對的。
王安石對國家改造事宜懷有滿腔熱情,無論遭遇多大的反對聲浪,他也決心貫徹到底。
新法之中有一種“募役法”,亦被稱為“免役法”。
宋朝政府將農民依資產分為五個等級,其中的上等階級――一等戶和二等戶――屬富農,被認為是在經(jīng)濟上有余裕的階級,因此,國家常常派各項雜務讓他們擔任。這些雜務包括官員出差或旅行時的住宿、接待事宜,以及國家物資的運輸、保管,甚至押送犯人的任務等,而政府對這些任務都不支付任何報酬。
這亦使農民的勤勞意愿低落許多。以押送犯人為例,倘若犯人于途中逃逸,負責押送的人要受處罰。此外,負責運輸?shù)奈镔Y若有遺失或破損等情事,亦得賠償。故,人們都說:成為一等戶的人,最后一定會破產。
被核定為一等戶或二等戶,只有壞處而沒有好處,因此,沒有人愿意成為富農。耕作態(tài)度不積極的結果,生產力當然無法期望提高。有些人甚至積了不少財富,也依舊住在原先的破舊房子,連修繕也不肯,以免被提高等級。
王安石的募役法是要一、二等戶富農繳納金錢,以免除被政府派遣擔任雜役的規(guī)定。政府用這樣的方法招募人員擔任這類工作,因而稱之為“募役法”。富農因繳納金錢而免除被派令擔任雜役,故此法又被叫做“免役法”。實施的結果,農民的勤勞意愿果然回升,人人愿意辛勤耕作,以便成為一等戶,這當然使國家的生產力提高了。
由于募役法使富農的負擔減輕,所以沒有像青苗法那樣地受到反對。但還是有人以“刪改祖法乃不孝之舉”的道義觀點,表示反對。刪改宋建國以來太祖、太宗、真宗、仁宗等歷代皇帝所推行的“法”,非子孫應有之舉――這是這一派人士的想法。
當然也有人是為反對而反對。這些人雖然贊成推行新法改造國家,卻因為對王安石持有反感,所以決心處處與他對立。
有些人則因為與反對王安石的人有血親或朋友關系,而加入反對新法陣營。反對新法的人被稱為“舊法派”,兩派的對立遂越演越熾烈。為了使國家恢復活力的改革方案,反而帶來論爭和對立,使國家喪失活力――時局一時有了這樣的傾向。
宋都開封再度被包圍。
南道都總管張叔夜率領軍隊進入開封,對欽宗奏道:“唐玄宗避安祿山之亂于蜀地,大亂最后得以平定,唐遂恢復天下。尚望陛下避開金之亂,暫時移駕襄陽。陛下留于京師(開封),皇室有與國家俱滅之虞。尚請陛下三思?!?/p>
而欽宗卻默然不語。緘默當然表示拒絕。
大宋帝國會就此滅亡,對欽宗而言是匪夷所思的事。他采納殿中侍御史胡唐老的進言,任命在相州的康王趙構為“河北兵馬大元帥”,下詔命他率領勤王義軍趕回首都負責防衛(w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