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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節(jié):所謂兄弟(3)

魯迅回憶錄 作者:許廣平


可解答一部分人的意見,以為他們兄弟不和之原因所在,是物質(zhì)關(guān)系。魯迅在八道灣住的時候,初時每月工資不欠,比周作人還多,又忠心耿耿的全部交出,兼以向朋友告貸,這樣的人,在家內(nèi)開支是一個得力助手,要得的。后來開始欠薪,加以干涉到人事方面,就妨害了主人的權(quán)威,討厭起來了。從母親那里聽到過一個故事:在《吶喊》、《鴨的喜劇》里不是談到過愛羅先珂先生和鴨的喜愛嗎?愛羅先珂住在八道灣,和他們家人也熟識了之后,他又懂得日語,語言上沒有什么不便利,有時談起婦女應(yīng)該搞些家務(wù),“也屢次對仲密(周作人筆名——作者)夫人勸告,勸伊養(yǎng)蜂、養(yǎng)雞、養(yǎng)豬、養(yǎng)牛、養(yǎng)駱駝?!币簿褪乾F(xiàn)在所謂之搞副業(yè)罷?!坝幸惶斓纳衔?,那鄉(xiāng)下人竟意外的帶了小鴨來了,咻咻的叫著;”“于是又不能不買了,一共買了四個,每個八十文?!蔽剐▲喌墓鈽s任務(wù)首先要找飼料,南方是容易得到的,田邊、水上的小蟲,鴨自己就會尋食。至于在北京自家水池,那就又要煩勞徐坤去找。那徐坤卻不費(fèi)事,用高價(北京較難得,故昂貴)買來了泥鰍喂鴨,算起來買泥鰍的錢比買小鴨價還要大,這個副業(yè)也就可觀了。在愛羅先珂先生或者以為忠言可以入耳,在又一次談家常中談些婦女應(yīng)該如何如何的話。話尚未完,信子已經(jīng)怒不可遏,聽不入耳,溜之大吉了。(注:手稿此處左旁白處標(biāo)注有某人意見“首當(dāng)其沖”)而言者因看不見,還在那里繼續(xù)不斷地說下去。對朋友如此不禮貌,對家人自然更甚了。魯迅有時還為周作人原諒:說他“太木”(紹興語),不知不覺的意思,也許這些都瞞著他的。后來不久愛羅先珂先生也離去了,究竟是否住不下去而走的呢,母親沒有說明。

但魯迅確是搬走了,用魯迅自己的話說,“是被八道灣趕出的?!?/p>

從日記的記載,從魯迅詩集的描寫:“何事脊令偏傲我,時隨帆影過長天!”并有跋言云:“嗟乎,登樓隕涕,英雄未必忘家,執(zhí)手消魂,兄弟竟居異地”。詩和跋,印證以魯迅日記與“二弟”通訊的頻繁,寄書籍的不間斷,人間友愛,弟兄之情,怡怡然異乎尋常。故親日運(yùn)籌帷幄,安排生活,勞累匪所計及。用魯迅自己的打算說,“是讓別人過得舒服些,自己沒有幸福不要緊,看到別人得享幸福生活也是舒服的?!闭媸亲龅健跋髴n亦憂,象喜亦喜”的地步而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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