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伽利略不是科學烈士(2)

偷窺歷史學家的書桌(世界卷) 作者:笑陽


更嚴重的體刑通常都有一個醫(yī)生在場,負責監(jiān)控犯人的生理承受能力,并要為受傷者治療創(chuàng)傷。受刑者因受刑死亡的很少,造成終身傷害和四肢殘廢的也相對較為罕見。

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有權判決的最嚴重的懲罰是監(jiān)禁。宗教裁判所向貧窮的囚犯提供食品,也允許囚犯自己購買油、巧克力、蛋和火腿,另外,還免費提供或允許購買襯衫、拖鞋、毯子及其他基本的舒適用品。囚犯對待遇的抱怨并不比其他懲罰制度中出現(xiàn)的更頻繁。

被認為“最黑暗”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300年間一共審訊了15萬人,罪名成立移交政府的只有3 000人,被政府執(zhí)行死刑的不到1%。即使到火刑的最后一刻,宗教法庭審判官仍會試圖勸說他們悔過以免其死。1570年之后近半個世紀內(nèi),火刑只有15例,接下來的近一個世紀則只有8例,到啟蒙運動與大革命爆發(fā)之前的100年間已基本上消失。在歐洲任何一個世俗法庭,或中國史上的任何法庭,這個比例都是不可能想象的。在1530年之前,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一直受到普遍的贊揚,被認為是歐洲最好、最人道的法庭。事實上,當時還有這樣的記錄:西班牙的罪犯故意做出褻瀆神靈的行為,以便被移入宗教裁判所。在那里他們更可能得到一個相對公正和寬容的判決,至少也可以被關在條件較好的監(jiān)獄里。

他們不是科學烈士

幾乎所有的歷史學家都同意,伽利略并不是因為相信哥白尼的日心說才遭受審判的。他早期關于日心說的著作和公開言論曾得到后來的教皇烏爾班八世的支持。教會甚至準備如果有一天哥白尼的宇宙體系被證明是正確的,就對那些看起來與之矛盾的經(jīng)文進行重新解釋。不過畢竟伽利略尚未對日心說提出有力的證明,所以教會要求伽利略把日心說僅僅作為一種假設,不能當做對宇宙的真實描述加以推廣。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嚴謹?shù)膶W術態(tài)度。

1632年,伽利略確信自己掌握著日心說所需要的證明,便出版了他的《兩種世界體系的對話》一書,書中試圖用潮汐現(xiàn)象證明地球繞太陽運動。但是他的這套推證是錯誤的。伽利略因此越過了教會劃定的界線——推行一種與《圣經(jīng)》不符的思想,卻又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jù)。

1633年,伽利略被召回羅馬接受審判,在宣布自己以前的言論無效的聲明上簽了字。應該指出,伽利略從來就沒有受過拷打、戴手銬或刺瞎雙眼的懲罰,也沒有被長期關押過。審訊期間,他在神圣法庭內(nèi)只待了22天,而且是在寬敞明亮、富麗堂皇的主教宅邸內(nèi),還帶著私人侍從。按當時人的說法,他身處的環(huán)境其實相當令人羨慕。

1600年被綁上火刑柱的布魯諾,其命運顯然比他悲慘得多。但布魯諾之死也不是因為日心說,更多的是因為他到處傳揚“魔法”和“魔教”。

布魯諾熱衷于恢復一種古老的埃及魔法宗教。這種宗教崇拜太陽,而哥白尼日心說正好迎合了這種宗教,才被他所利用。布魯諾在大學、私人集會中大肆宣揚他的宗教,非常受巫師和邪教徒的歡迎,種種巫術、詛咒、邪教活動、煉金術騙局和犯罪活動猖獗一時。最后他是作為一個巫師被燒死的!完全和日心說無關。

宗教裁判所的黑暗,是一個被偏見和無知過分扭曲的神話,是伏爾泰等啟蒙思想家為抨擊天主教而樹立起來的一個靶子。只有客觀地看待這一特殊歷史時期的特殊法庭,才能真正理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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