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節(jié):書寫的原罪是漫無目的的流徙(11)

公寓導游 作者:張大春


更可貴的,陸佃對于"蓬"的期許,似乎也超越了門第,超越了黨派。你仿佛能夠在這短短的一小段話里感受到,他那"相遇往往而有"所形容的,既非新黨,也非舊黨;既非熙寧,亦非元祐。"轉徙無常"一語也絲毫沒有悲憐挫辱的情懷,反而給人一種兼容并蓄的寬大之感。質言之:陸佃似乎就是一棵在翻云覆雨的風潮中飄飖到最遠處,卻仍向一群無論敵友、但凡值得敬惜之人道一聲"珍重"的蓬草。

然而,這還只是我的對手這一步棋的一半而已。他為什么會貿(mào)貿(mào)然提出這么一句"只不過阮公對于檳榔的厭惡,大概會讓很多流徙者的后代十分不爽罷",仍舊須要進一步耙梳。

這兩句話可以說是天外飛來,讓我模模糊糊想到了什么,可又怎么也想不起來:它究竟與一樁什么事有關?結果在書房里踱了半個多小時,鬼使神差一低頭,看見我拿來墊垃圾桶底的報紙上有那么一則算是"消息"的東西。

本年四月十七日《聯(lián)合報》的專訪,受訪者是"中研院史語所"學者林富士,標題是《文人雅士食補:蘇東坡、朱熹也吃檳榔》。訪問稿中提到:這位叫林富士的學者想要"以通古今之變的目的"寫一本《檳榔文化史》。"寫這樣的題目,當然會觸及臺灣的檳榔西施",這位教授表示,他不會把檳榔西施看成是"社會問題",而是"文化現(xiàn)象"。他還建議:"政府與其取締檳榔西施,不如提升檳榔西施的藝術層次,扶植成為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

我努力回想著四月十七號那一天,大約就是當我看到了"扶植成為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這一句之后,便把報紙塞進垃圾桶里去了。

在這里一定先要說清楚:我并不討厭檳榔。以前做電視節(jié)目熬夜剪接的時候,還多虧檳榔提神醒腦。我甚至認為:這兩年桃園縣政府大力取締檳榔西施是一種以公權力干犯老百姓生計的勾當。但是,我一聽見"不把檳榔西施看成是'社會問題',而是'文化現(xiàn)象'",或者"提升檳榔西施的藝術層次,扶植成為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這種鳥話就泛惡心,這是沒辦法的事。

那么,我的對手是不是知道我把這張報紙塞進垃圾桶里了呢?在動這個念頭的同時,我忍不住扭頭看了一眼窗外──在我書房的外頭,有一株山櫻、兩棵龍柏和一整排密匝匝的竹子,應該不可能有什么人能在任何時候窺看到我塞報紙的那個小動作。那么,王克純教授為什么會在復手時莫名其妙地來上那么兩句呢?看來只有一個可能:他不但希望我注意阮葵生對于"轉蓬"所抱持的態(tài)度,甚至也希望我還能理解他對"檳榔"所抱持的態(tài)度。

那么,這個態(tài)度跟流徙有關嗎?

關于阮葵生,我所知更少。只依稀記得:他大約是清乾隆年間的人,做過刑部侍郎的官。此外,我還知道《清史稿·藝文志》有著錄,將阮葵生所寫的十二卷《茶余客話》歸入子部雜家類雜說之屬。至于《茶余客話補編》究竟是怎樣的內(nèi)容?由何人補綴而成?什么時候出版?我就一概不明白了。而且,在我們這一場賽局之中,就算知道了也沒什么用,因為我的對手已經(jīng)引用過的書,就是"三不"的禁令之三──"不可以出自同一本書"。然而,我仍忍不住如此想道:他會不會是希望我去翻看一下阮葵生對"檳榔"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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