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桓范(?~249年)在《世要論》中正式提出德刑“相須而行,相待而成”后,“道生法”,“以法治國”以觀念被國人逐步拋棄,用儒家標準衡量法家,所謂的外儒內(nèi)法、儒法結(jié)合成了中國政治精英的主導治國理念——儒家有如病毒在理論和實踐上牢牢控制了中華文明有機體。
經(jīng)歷一次又一次的大屠殺,黑暗時代的中國亦出現(xiàn)了李世民、康熙這樣流著外族人鮮血、以法治國的人物,他們曾給中國帶來了短暫的輝煌。這些法家人物為什么不能恢復中國大黃金時代的光榮呢?熱愛中國、深深了解中國歷史又對中國文明徹底失望、極力主張西化的柏楊(他說過:“你就是掐著我的脖子,我還是要叫嚷:‘絕對崇洋’”)清楚地看到了其中的原因,《中國人史綱》中他將之總結(jié)為以下兩點:
一、佛教的傳入,使人認為痛苦是命中注定、無法避免的,但它卻是來世歡樂的種子。反抗暴政、反抗侵略和追求幸福真理的意志普遍消沉。
二、儒家學派的主流理學興起,士大夫階層的結(jié)構(gòu)更為堅固,他們運用政府的和禮教的力量,阻止任何改革,使公孫鞅于紀元前4世紀時造成的因改革而突飛猛進的奇跡不能再現(xiàn)。中華文化已進入老境。(柏楊,《中國人史綱》,同心出版社,2005年11月,第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