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節(jié):寡婦門前是非多(3)

再婚書 作者:吳曉赟


他在《潛鐸》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平江民女張秀珠和高家女兒淑蓀從小關(guān)系就好。后來淑蓀接聘待嫁期間丈夫就死了,只好被迫在家守志盡節(jié)。而張秀珠出嫁后不久,丈夫也因和別人打架而命喪黃泉,于是也返回娘家守寡。秀珠的父親迫于生計(jì),又把秀珠嫁給了別人。

一日,秀珠回家看望父母,順便去高家看看好朋友淑蓀。本想是與好友敘敘舊,結(jié)果卻遭到了高秀才,淑蓀哥哥的數(shù)落。高秀才諷刺秀珠是不貞的女子,并警告她以后不要來高家,以免帶累守節(jié)妹妹的名聲。在這位高秀才的眼中,寡婦再婚是不貞之舉,張秀珠就是不貞的女人,和她有來往會有辱門風(fēng)。

照說張秀珠再嫁完全是父親的安排,自己遵從按封建禮法是盡孝之舉。秀珠自己也很委屈,為了孝道而犧牲貞節(jié)顯然是沒辦法的事。不過高秀才卻不會這么設(shè)身處地為他人想,他認(rèn)為秀珠是為自己的不貞找理由,開脫,又用更惡毒的話諷刺了秀珠。秀珠有苦難言,只能打掉牙往肚子咽,憤憤不平地回家了。回家后不久,秀珠就病了,臥床不起。一個月后,她在郁郁寡歡中離開了人世。

環(huán)顧中國社會,像高秀才這樣的人大有人在。無論是在高墻大院還是在瓦舍陋巷,對寡婦的竊竊私語總少不了。為了讓寡婦安于現(xiàn)狀,一大堆的"命不好"、"上輩子沒修來福氣"的臟水往她們身上潑,漸漸地,寡婦成為人人宰割的順民,沒有了反抗的力氣??墒?,一個正常的女人,如何能和所有男人劃清界限,一丁點(diǎn)正常的交往也沒有?

人在世上走一遭,如果活的像白開水一樣沒滋沒味又有什么意思?很多寡婦整天生活在清冷孤單之中,公婆不給好臉,叔伯常瞥白眼。如果膝下有子還算安慰,最起碼還有個盼頭。倘若連一男半女都沒有,那只有天天對著白墻度日了。慢慢歲月,日日清苦,簡單的一個"熬"字根本不能概括寡婦內(nèi)心的荒涼、孤寂和落魄。除此之外,寡婦還要承擔(dān)沉重的社會道義與倫理職責(zé),弄得她們個個背負(fù)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在中國很多典籍上,都能找到諸如"烈女"、"節(jié)婦"的字樣。這違背人性的節(jié)烈觀就像一副副巨大而沉重的精神枷鎖。除了貞婦烈女這一套之外,一些道學(xué)家還用神論、妖鬼、魔窟等迷信毒害女性,于是一些女性在丈夫死后,為了免下地獄,為立個貞節(jié)牌坊,紛紛尋死明志。

清康熙年間,某婦人林如蘭在丈夫臨死前答應(yīng)了要和他同赴黃泉的無理要求。在置買棺木的時(shí)候,她買了兩口,決心和丈夫同葬。得知此事的家人大為吃驚,都不同意林如蘭的決定,在一再勸阻無果的情況下只好找官府出面。最終,縣官判決林如蘭殉夫的要求無效,并命其家人為其立嗣以絕其念。而此刻的林如蘭完全失去了求生的欲望,但縣官不準(zhǔn)她死,還親自過問繼子的撫養(yǎng)問題,她也只好放棄了馬上就死的想法,回家侍奉公公幼子去了。六年后,公公病故。林如蘭再次想到了當(dāng)初要與丈夫同死的事情。在她料理完公公的后事后,她毅然絕食十四天后達(dá)成愿望。臨終前林如蘭還深情地寫道:我自尋夫去,人休作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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