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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節(jié):陳九霖:艱難的復出(8)

中國大商三十年罪與罰 作者:杜亮 等


上庭前夕,陳九霖鄭重表明,他跟搞垮巴林銀行的里森是不同性質(zhì)的。表現(xiàn)在幾個方面:

"第一,里森是具體操作者,而我是宏觀管理者。操作者的責任要大于宏觀管理者。第二,里森有嚴重的欺詐,私開賬戶,我沒有。第三,里森在事發(fā)后逃跑,而我主動配合調(diào)查。第四,事發(fā)后里森轉移了所有個人資產(chǎn),而我對個人資產(chǎn)毫發(fā)未動。第五,里森有個人的意圖和利益,隱藏了個人賬戶,而我敢打包票,沒有個人利益。第六,巴林銀行虧損14億美元,倒閉;而中航油虧損4.8億,成功重組。重組能夠成功,離不開我為公司奠定下的發(fā)展基礎。"

陳九霖最后說:

"在這件事情上,我承擔了比任何人都大的責任,受了比任何人都大的苦難。即使如此,我無怨無悔。如果如此能證明我是一個負責任的人、無私利私心的人,如果能使別人得到解脫,我也值得這么去做。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按一般情況,被判的四年零三個月刑期,陳九霖實際不到兩年就可出獄。2008年,他47歲。蔡先生說,陳是位非常優(yōu)秀的企業(yè)家,依他的性格,一定會東山再起。

記者問,是什么樣的性格?蔡先生說,爭強好勝,挑戰(zhàn)極限。

記者問,是不是就是這樣的性格反而害了他?蔡先生反問:辦企業(yè)不能循規(guī)蹈矩,否則怎能有進步?

陳九霖復出后,曾有好事者在網(wǎng)上發(fā)起討論,認為他造成了國有資產(chǎn)重大損失,按規(guī)定不適合再擔任國企高管。以此看來,他的新東家確有相當魄力。而在2005年,陳就曾為復出尋找論據(jù):根據(jù)西方哲學,人人都會犯錯,沒有犯過錯的人是很難托付的。

[問答]陳九霖:我有三點錯誤

記者:

這次事件中,你自認為有怎樣的過失?

陳九霖:

主要在三方面。第一是用人失察,沒有意識到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女士、新加坡人)和期權交易員(男士、澳大利亞人)之間可能存在的勾結關系。

第二是決策失誤。當?shù)弥潛p時,由于不具備專業(yè)知識,聽取了貿(mào)易員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建議挪移盤位,沒有當機立斷地斬倉。而在形成巨大賬面虧損后又一味地指望航油集團的援助。

第三是報告遲緩。我沒有很好地履行《風險管理手冊》的有關規(guī)定,沒有及時向董事會和集團報告賬面虧損情況。

記者:

有人說,中國航油在近年的崛起是依靠"國家這堵墻"你同意嗎?

陳九霖:

說法不對。首先,中國航油(新加坡)歷史上曾經(jīng)兩年虧損、兩年休眠,我到任之后才逐漸有起色,可這堵墻一直都存在!在新加坡,我們是第一大中資企業(yè)。最后,你看我們的營業(yè)收入結構,在2003年,供應國內(nèi)的航油進口只占16%,其余84%都屬于國際貿(mào)易和實業(yè)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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