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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節(jié):屠殺時應盡量人道一點

一口氣讀完二戰(zhàn)史 作者:楊會軍


集體迫害一直繼續(xù)到11月12日,估計有2萬多猶太人被運往集中營。希特勒先后致信和打電話指示黨衛(wèi)軍首領:"應協(xié)調地采取決定性的措施,將猶太人問題一舉永遠解決。"

1939年1月29日,在慶祝納粹黨掌權6周年的大會上,希特勒向德國國會宣布:他向世界猶太人宣戰(zhàn)。這也是自他上臺以來首次挑開最終計劃的面紗。而消滅猶太人的行動主要由黨衛(wèi)隊頭目和德國警察部隊首領海因里希·希萊姆以及納粹德國中央保安總局局長兼納粹德國駐波希米亞一摩拉維亞總督萊因哈特·海德里希負責。

1941年7月31日,希特勒指示希萊姆"在組織上和財力上作好一切必要的準備,在歐洲的德國勢力范圍內(nèi),徹底解決猶太人問題"。隨后,希特勒告訴參與"最終解決"的人員,屠殺時應盡量人道一點。因為"這是符合他的信念的。他是遵奉上帝旨意,掃除世界上的害人蟲的。耶穌系猶太人所殺。因此,滅絕猶太人便是替耶穌報仇,無須引起良心上的痛苦。"

1941年12月10日和1942年1月20日,由萊因哈特·海德里希主持,在柏林召開了"最終解決"會議。與會的有德國東方部、空軍計劃處、內(nèi)務部、司法部、外交部和黨務部的代表等。會后,德國政府各部和黨衛(wèi)軍的各主要辦公室都得到了會議記錄。

與此同時,"最終解決"的各項準備工作已漸趨完成,希姆萊的特別行動隊也開始進行致命的蕩滌。希特勒經(jīng)常抽空過問"最終解決",1942年2月下旬他在寫給納粹黨的賀信中說:"在戰(zhàn)爭的進程中,不管產(chǎn)生何種情況,也不管戰(zhàn)爭會持續(xù)多久,猶太種族的滅絕,將超越勝利本身。"

只是到了那年3月戈培爾才明白"最終解決"的確切意義。希特勒坦率地告訴他,猶太人必須從歐洲清洗凈盡,"如果有必要,便使用最殘暴的方法。"

到了1942年春季,已經(jīng)在波蘭建立起了6個屠殺中心,即特萊勃林卡、索比波爾、貝烏澤茨、盧布爾、庫姆霍夫和奧斯維辛。這些殺人營地主要采用毒氣屠殺猶太人。

1942年6月初,希姆萊下達書面命令,集體屠殺猶太人的暴行大規(guī)模地開始了。在滅絕營里,納粹暴徒命令猶太人脫光衣服,把假肢、眼鏡等貴重物品和錢交出來。女人和少女的頭發(fā)全被剪下,"給潛艇人員做漂亮的拖鞋。"然后,男女老幼,赤條條的,被用鞭子列隊趕進毒氣室。一個黨衛(wèi)軍士兵、用牧師講道的口吻,向猶太人保證:"你們只要深呼吸就行了。這可以加強肺的功能。吸氧是防止傳染病的方法之一,是消毒的一種良方。"

很快,毒氣室擠得水泄不通,大門被勉強關死了,毒氣室里一團漆黑。25分鐘之后,大多數(shù)人業(yè)已死亡,30分鐘后,全部死去了。死者全都筆挺挺地站著,"像玄武巖柱子似的,因為連倒地或傾斜的空間都沒有。各家人都手拉著手,死后仍然拉著。"然而,恐怖仍在繼續(xù),一群工人用鐵鉤將死者的嘴巴撬開找金牙,甚至在肛門里或陰道里尋找珠寶首飾。

也有一些集中營采用槍殺來集體屠殺猶太人。執(zhí)行槍殺任務的有德國第65刑警營、第25警察團和第101刑警營等。其中第101刑警營從1939年到1944年一直在波蘭屠殺猶太人,因為殺人如麻,而獲得了"殺人魔王"的臭名。

第101刑警營有3個連,大約550人,配備輕武器,每個連只有4挺機槍。營長是威兼·特拉普少校。他們屬于預備役人員,大部分人年齡偏大,平均為36.5歲。官兵主要來自中層階級,大部分是在城市環(huán)境中長大的。只有179人是納粹黨員,占32.5%。

1942年6月20日,第101刑警營奉命第三次到波蘭執(zhí)行屠殺猶太人的任務。在喬澤福夫猶太人聚居區(qū),德國兵兩三人一組,逐家搜查,猶太老人、小孩和有病的人被就地槍決,打死在街道上、房間里和床上。能夠行動的猶太人被分批運送到喬澤福夫郊區(qū)的森林里。在森林中,德國兵端著槍,瞄準猶太人的后腦勺,搬動扳機,看著此人倒在地上,抽動一下,便不再動了。德國軍士本特海姆回憶說:"槍打得太猛,整個后腦勺都被掀掉,血、肉和碎骨頭全都濺在射手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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