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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節(jié):穿越歷史之門(6)

南渡北歸:北歸 作者:岳南


1927年1月,魯迅根據(jù)中共的意圖由廈門轉(zhuǎn)赴已由廣東大學更名的中山大學,準備與他曾稱之為“流氓+才子”的創(chuàng)造社“聯(lián)合起來,造一條戰(zhàn)線,更向舊社會進攻”[19]之際,郭沫若等人已離開廣州,魯、郭二人遂失去了見面與制造聯(lián)合戰(zhàn)線的機會。而由歐洲歸國后至中山大學任教的傅斯年,連同后來進入的董作賓,更是無緣與郭氏相見,因而傅、董二人與郭沫若在抗戰(zhàn)之前的十幾年里并不熟悉。正是由于這種情形,當郭沫若把“無處發(fā)泄的精力用在了殷墟甲骨文字和殷周青銅器銘文的探討上面”,[20]在日本編纂所謂“在甲骨學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的《卜辭通纂》時,盡管“非常重視殷墟考古的每一進展并較早接受了西方考古學的影響”,[21]但在向國內(nèi)學界索要材料時,并未直接向傅斯年等史語所人員求助,而是致信容庚、于省吾、馬衡、徐中舒等代為搜羅。后來郭在日本蝸居的小黑屋里看到朋友們寄來的材料中,有董作賓的《大龜四版考釋》一文,并讀到董氏對甲骨文中的“某日卜某貞某事”的釋解,神情大振,當即驚嘆曰:“近時彥堂解為貞人之名,遂頓若鑿破鴻蒙?!盵22]到了這個時候,郭沫若才意識到史語所中人的厲害,同時壯起膽子致信董作賓和李濟,懇求一觀大龜四版的全份拓片,以為自己著述作參考。

此時郭沫若的身份仍是國民政府正在通緝捉拿的一名政治犯,而中央研究院直接隸屬于國民政府(后隸屬總統(tǒng)府),其對立的關(guān)系可想而知。李濟與董作賓接信后,覺得郭氏盡管在政治上與黨國有所沖突,且與自己并無親情舊故,但畢竟還是一位名聲在外的風流才子,在如此艱難處境下,沒有墮落沉淪,像許多落魄文人一樣整日除了打架斗毆,就是吃喝嫖賭逛窯子,尚能堅持研究古史與甲骨文字,頗值得同情。于是,經(jīng)得傅斯年同意,不避郭氏被通緝之嫌,甘冒通共連敵的政治風險,以最快速度將大龜四版和“新獲卜辭拓片”寄去,信中特意說明此拓片尚未發(fā)表,僅供參考而已。董作賓一看郭氏在信中對自己發(fā)現(xiàn)甲骨文中的“貞人”之成果敬佩有加,頭腦一熱,把自己剛剛完成的一世英名之作《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三校稿一并寄往日本。

想不到郭沫若材料到手,置李濟和董作賓聯(lián)名的叮囑于不顧,立即將“新獲卜辭”和大龜四版的拓片編入他的《卜辭通纂》一書,于1933年在日本用最先進的珂羅版精印出版發(fā)行。可能郭氏覺得如此操作有失君子之風,心生一計,在書的序文中以彌補的意味極盡討好地吹捧道:“大抵卜辭研究自羅王而外以董氏所獲為多。董氏之貢獻在與李濟之博士同開出殷墟發(fā)掘之新紀元。”遂復(fù)在“后記”中繼續(xù)鼓吹道:“承董氏彥堂以所作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三校稿本相示,已反復(fù)誦讀數(shù)遍,既感紉其高誼,復(fù)驚佩其卓識。如是有系統(tǒng)之綜合研究,實自甲骨文出土以來所未有?!绱丝焓?,幾令人直欲拍案叫絕?!痹谝魂嚳耧L暴雨般的大肆吹捧之后,郭沫若似預(yù)感到自己的做法肯定會得罪對方,因而在序文的最后一句急轉(zhuǎn)直下,頗有些悲壯與滿不在乎地寫道“知我罪我,付之悠悠”。[23]意思是,反正我的書已寫就出版了,你們這些傻里傻氣一根筋的書呆子,愛咋辦咋辦吧,我是頗不在乎的。

果然,此書由日本傳往中國再傳到史語所,傅斯年一看,僅史語所考古組發(fā)掘的“新獲卜辭”墨拓就用了22片,立即火起,盛怒之下,暴跳如雷,大罵不止,直呼“×××,他憑什么”,并要訴諸法律云云。被徐志摩稱為“剛直木訥”的李濟面對此情,尷尬萬分,不知如何是好,盡管最后沒有同意傅斯年訴諸法律的要求,但默認了傅氏提出的“三令五申, 繩為家法, 嚴禁資料早泄”的鐵律。這一“鐵律”頗有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意味,后來遭到了許多圈外學者的詬病和攻擊,但就傅斯年與史語所而言,也著實有情可原。試想倘不如此,若再出個像郭沫若這樣將發(fā)掘單位未正式發(fā)表的資料公布于世的情況,這個世界不知要亂成什么樣子。臺灣人李敖所說的胡厚宣,在史語所自昆明龍頭村即將遷往李莊的前夜,私自出走齊魯大學,傅斯年在勃然大怒之后,向齊大領(lǐng)導(dǎo)者所發(fā)出“今后若在貴校任何刊物內(nèi),載有本所未經(jīng)發(fā)表之任何材料,自應(yīng)由貴校負責,本所當采取適當辦法辦理”的討伐檄文,一并發(fā)函對胡厚宣給予敲山震虎的教訓(xùn),的確是與郭沫若這件事有直接的關(guān)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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