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節(jié):前言

不堪回首 作者:洪君彥


前言

2004年2月23日,香港《明報》世紀(jì)版開始連載我的回憶文章《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后》。但文章刊登了三天,全文尚未登完就于2月25日停稿了。一篇文章突然腰斬,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響。當(dāng)時四面八方的讀者(包括新加坡報界)打電話到《明報》詢問因由;我家的電話也響個不停,我的親友、同學(xué)和學(xué)生輩從美國、法國、北京、上海紛紛打電話來問我:文章登了一小半突然停了,究竟為什么?他們一致要求繼續(xù)登完。那一陣網(wǎng)上的討論更熱鬧了。有同情我被剝奪話語權(quán)的;也有人惡意諷刺謾罵,說我話說了一半不敢說了,不像個男子漢。而各種奇談怪論也出籠了:有人懷疑《明報》懾服于某種壓力把文章停了;還有人猜測可能是我的版權(quán)被買斷了,擔(dān)心這篇文章再不能見天日;有人說,是不是文章中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玄機(jī)等等。總之,人人都覺得事情太古怪,太不可理喻了。

其實,以上種種說法都是毫無根據(jù)的虛構(gòu)。真正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我在2004年2月26日在《明報》刊登的停稿啟事所說的。我說:"《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后》一文全部是我的親身經(jīng)歷,是我前半生坎坷遭遇的真實寫照。今應(yīng)女兒洪晃的請求,續(xù)稿暫停。"

女兒洪晃的請求是唯一的原因。女兒是如何請求我的?在2004年3月的《北京青年周刊》上有洪晃的一段話可以說明:"我說,沒有覺得你不能說話,但我就跟你說一句話,因為你愛我,你女兒這輩子就求你這一件事。我爸想了兩分鐘,說你要這么說,就撤!我也挺感動的,他憋了三十年有話要說,有些事情真的是能忘掉就忘掉。"

女兒求我撤稿時還說,當(dāng)時她母親病重住院,怕該文章影響她的病情,要我暫停。并說:"爸,你干脆多寫點(diǎn)以后出本書。"所以女兒的本意絕不是剝奪我的話語權(quán),而是發(fā)表文章的時機(jī)不對,所以建議我緩一緩,往后推。

至于停稿后我的感受,我在2004年6月4日給女兒的信中也講得很明白、坦率:"我已古稀之年了,還能有幾年在世?趁我記憶力還未完全衰退,還歷史本來面目。我們這代人活得很累很苦,留下一點(diǎn)史料給后人參考。你是我唯一的女兒,爸是愛你的,絕不會做出損害你的利益的事。但也請你了解爸爸的心情,讓爸爸有生之年做點(diǎn)他隨心的事。文章沒登完便夭折了,親友們問起我,我總有點(diǎn)不快,似有骨鯁在喉之感。"

2006年2月中旬洪晃來電話說:"爸,把你文章的后半部分放在我的博客上登吧,我的博客點(diǎn)擊率非常高……"

既然女兒已經(jīng)理解老爸的苦衷;既然我已下決心不再啞忍,要在有生之年澄清我蒙受了幾十年的不白之冤,還歷史的本來面目;既然我要以"文革"幸存者的身份,提出對"文革"的控訴,留一些史料給后人;那么我必須把三年前完成的文稿進(jìn)行修改、補(bǔ)充,以較完整的面貌呈獻(xiàn)在讀者面前。我期望以此行動對讀者、親友以及我自己作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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