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走的英雄
唐諾
頗意外,在這本小說最后面我們笑聲猶未止歇之際,居然發(fā)現(xiàn)還有一個后記,當然是布洛克自己提筆寫的——布洛克一向在小說之外不多講話,更不解釋自己小說(2005年臺北國際書展期間親眼見過他的每個人都是此種說法的目擊證人)。更加奇怪的是時間,1967年的小說,2000年的后記,整整三十三年大半個人生之后。天起涼風,是什么讓布洛克忽然想起來,而且還改變習慣地講出來?
這篇后記文果不其然并不是有什么具體的事要交代具體的人得感謝,或是那種老書新版跟新一代讀者打個禮貌的招呼云云。布洛克幾乎是另外再講了個故事,沒謀殺,沒秘密任務,盡管所在之地是多少有點敏感的愛爾蘭,這只是他昔日逃走般的一次背囊旅行,真說起來還比較接近《每個人都死了》書末心思寥落的米基·巴魯皈依之行。這段回憶和搞笑的伊凡·譚納小說僅有的可見關(guān)聯(lián)就只是時間,像兩條各自伸展的線相交在這一點上,行程最后他開了這部小說的頭,把譚納拋擲到遙遠而且根本沒去過的中南半島,還一開始就遠比他的書寫者更狼狽地被關(guān)進個懸吊的竹籠子里。
人或許會無來由的想起什么(當然那些多疑而且有嚴重解釋癖的心理學者可能不相信),但人大概還不至于把這個無來由的想法或回憶無來由的寫在書后而且白紙黑字印刷出來,除非他隱約察覺這里頭有些呼應,有著難以言喻的聯(lián)系——這么說是不是比較對?
無論如何,這個事隔三十三年的回憶,最起碼起了個作用,那就是也把我們的讀小說心思拉回到較具體的1967年去。1967,想想是個什么時間?越戰(zhàn)在打,黑人在爭民權(quán),年輕人一個個不安分地背起背囊行走在沒盡頭的長長公路上和廣漠的世界——那時候不僅僅布洛克本人還甚年輕,1967彼時極可能也是20世紀人類世界最后的年輕時光,擁有幾乎全部年輕才有的特質(zhì)和惡習,包括不折扣的理想、正義和熱情,也包括狂暴、游蕩、破毀、還有不知道拿自己以及拿這個世界如何是好的煩悶,當然,跟著而來的還有音樂、性愛、毒品和戛然而至的死亡。
回到1967,至少我們這本架空如童話、又明朗仿佛沒時間干擾的譚納小說便起了點變化,不曉得是不是我們的錯覺,感覺上好像殘酷起來,不僅僅是人死得比之前三本要多,而且真實了,像那四顆懸掛起來的人頭,像那位高唱馬賽曲、一輩子住貧窮山區(qū)卻對巴黎熟稔熱愛如指掌的老先生。
還有瑞士籍當?shù)刈咚截溩觼嗀悹枴や锥嗨沟倪@番話,聽起來也少了世故的譏諷,多了年輕的憤怒:“問題來了,那么到底是為了什么原因要綁架這批人呢?也許他們偷了珠寶,所以綁匪連人帶貨一起搶了:只是這種說法太過離奇。難道綁架他們是為了政治因素嗎?實在也很難想象。不過,話要說回來,講到政治,好像沒什么事情不可能,再怎么匪夷所思的發(fā)展,都得提防著點。如果是做買賣,將本求利,基本上呢,還有點道理可講;但是,政治……瘋子哪會講什么道理?情況肯定是混亂到?jīng)]法預期?!薄匀缃裨谂_灣,何以一個通緝犯會比一個“總統(tǒng)”可信,這不只是有沒有個人誠信的問題,還是個有沒有邏輯的問題。
布洛克的遠走愛爾蘭,是因為書寫和外遇的理由;伊凡·譚納的遠走中南半島,則因為一個美國黑人爵士樂團在泰皇御前演出后遭綁架且同時爆發(fā)泰國皇室珠寶竊案,而團中那位來自塞內(nèi)加爾的美麗女子圖潘絲和譚納有著特殊的情緣——1967年,每個靜極而動的人分別來說都有其或迫切或無可無不可的具體理由,但如果比方說我們站在月球上頭或衛(wèi)星軌道上看,那可見的圖像將只是一個人接一個人的行走不輟,就像那個年代留下來的那部著名小說的書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