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設官制三省六部為圭臬(2)

蒙曼說隋:隋文帝楊堅(上冊) 作者:蒙曼


有三個特點值得注意。

第一,宰相由具體的個人變成了機構負責人。在原來的三公體制之下,誰是宰相呢?那就是太尉、司徒、司空這三公?;实巯热蚊麄冏鋈?,做宰相,然后他們再組建丞相府,管理全國政事。這樣一來,就是先有宰相個人,再有宰相機構。在這種情況下,宰相真是名副其實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當然氣焰熏天,經常和皇帝發(fā)生沖突。

最典型的就是漢武帝時期,田蚡當宰相,此人攬起權來當仁不讓,不停地安插親信。武帝最后火了,質問他:"君除吏已盡未?吾亦欲除吏。"什么意思呢?你任命官員任命夠了嗎?我也想任命幾個自己人當官,行不行?。靠梢娋鄾_突有多嚴重。

為了對抗宰相,皇帝只好不斷發(fā)展內廷勢力,提拔身邊人。三省的長官,尚書令也好,納言也好,內史令也好,最初不都是皇帝身邊的隨從嗎?可是,到三省體制之下就不一樣了。三省長官共同構成宰相集團,這就意味著,先有宰相機構,再有宰相個人。這樣一來,突出的就不是宰相個人,而是整個宰相機構的權力。

這其實是把國家對于個人的依賴,轉化為國家對于機構的依賴,這不是一個很偉大的進步嗎!就在這個制度變革之中,宰相個人的權力下降了,相應的,皇帝的權力就上升了。

第二,三省制還意味著決策和行政的分離。在三省體制之下,內史省和門下省是最高決策部門,主管詔令的起草和出臺,但是不管執(zhí)行;而尚書省是最高行政部門,主管詔令的執(zhí)行,但是不管決策。這種決策權和行政權的分離其實也是在分割宰相權力,同樣有助于提高皇權。

第三,三省制還意味著決策的程序分工。任何一個詔令,都是在皇帝的領導下,經過宰相,也就是三省長官的集思廣益而成。而且,在宰相形成基本意見后,還需要經過內史省起草、門下省審核和尚書省執(zhí)行這三個步驟才能真正生效,這種程序分工其實就意味著決策的審慎化。這當然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拍腦門決定,也就減少了行政失誤。

把這三個特點綜合起來看,就會發(fā)現(xiàn),三省六部制貫徹的是君主集權、宰相分權以及行政理性化這樣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符合中國社會的發(fā)展方向,所以生命力特別旺盛,不光被唐朝直接繼承,而且影響力一直達到清朝,真可以說是為萬世法了。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