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沒多久,康熙二次廢太子。這表現(xiàn)了康熙內(nèi)心極度的矛盾,這里邊有他個人的因素,因為太子出生的時候,正是抗三藩之亂最猛烈的時候,康熙立太子以穩(wěn)固人心,而且康熙與皇后的感情很好,可以說是青梅竹馬。廢了又立,立了又廢。他實在感到,太子胤礽這個人,從品德來講,從能力來講,從各方面來講,不足以擔當太子的責任,這就產(chǎn)生了最后雍正做皇帝的結局。
和社會上許多人的認識一樣,我原來對雍正的印象并不好。第一次看到雍正的材料,是他坐在轎里,轎前面有一個狐貍精,雍正從手里彈出一道白光,狐貍精就被斬首了,把他描繪成了一個劍客的形象;我還見到一個資料,說老八老九晚上在看書,進來兩個黑衣人,要殺他們,說是雍正指使的;民間還流傳雍正搞“血滴子”,搞特務組織,還抄家,曹雪芹的家,就是被他抄的。因為我喜歡《紅樓夢》,喜歡曹雪芹,所以對雍正這個人沒有好印象。那時我在想,如果雍正不抄曹雪芹的家,曹雪芹的生活條件就會好一些,沒準他可以活著把《紅樓夢》寫完。
但在進一步的研究過程中,我的看法在改變。雍正是好是壞,不應跟著感覺走,而要用事實來判斷。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雍正所進行的幾項改革:
一、攤丁入畝制。過去,稅分兩種,一種是人頭稅,叫做丁稅;一種是地稅,也就是農(nóng)業(yè)稅。丁稅是什么意思的呢?你一生下來,受國家保護,國家指派官員維護這個地方的治安,這些你都需要交稅,屬于丁稅里面的東西,是合理的。
但是這種合理的情況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發(fā)生了問題??滴踉?jīng)下令“永不加賦”,這種制度執(zhí)行得非常嚴格,一直到清政府將近滅亡、財政極度枯竭的時候,也沒有加賦。但有“永不加賦”,就有“永不減賦”。比如說,你家里在康熙年間的時候本來有10個人,但是到了雍正年間,只剩下一個人了,那么這一個人,就要承擔10個人的稅。相反,如果你家里本來只有一個人,后來成了10個人,還是只交一個人的稅。雍正覺得,這個丁稅既不合理,收起來也麻煩,丁稅既然收不上來,就取消吧。于是,雍正就把所有的丁稅攤到土地里面,土地多的多交稅,土地少的少交稅。這個辦法實際上對地主不利,對窮人沒有損害,對國家則是有利的。
二、官紳一體納糧。在雍正以前,家里有人做官可以免稅,可以不納糧。到了雍正時,他取消了這個政策。只要你是國家的公民,不管你做過什么官,就應該納稅。這樣他得罪了所有當官的人。因為納稅不納稅,不僅僅是經(jīng)濟問題,而且關系到人的面子問題。他的特權被剝奪了,面子上就過不去。
三、火耗歸公。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一種說法“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做三年不貪污的清知府,就能得到這么多的銀子。銀子從何而來呢?這就需要從當時的納稅制度和貨幣制度說起。比如說,現(xiàn)在你有一萬塊錢,在鄭州數(shù)數(shù),是一萬,拿到北京去數(shù),還是一萬,不會減少。但是銀子不一樣,銀子在運輸過程中,互相碰撞,會有損耗。一兩銀子從鄭州運到北京,再稱一下,就不是一兩了。所以地方官員在征收稅收的時候,該收一兩的稅,就不能只收一兩,而是要征收一兩多一點。比如說,鄭州的知府,在征收銀子的時候,可能就征收老百姓一兩二,只有這樣把銀子送到戶部的時候,數(shù)量才夠。但是根據(jù)物質(zhì)不滅的定律,銀子雖然碎了,但是它還在車里、船里,那些地方官把這些碎銀子打掃一下,就放進自己的腰包里了。
雍正看到這些情況,說這些錢也是國家的錢,應該收歸國有。但是,官員的工資不夠花怎么辦?雍正從國庫里拿出一筆錢,一部分發(fā)給他們做“養(yǎng)廉銀子”,還有一部分是發(fā)給那些比較“清水衙門”的人。
這種辦法,實際上不僅從經(jīng)濟上打擊了官員,從政治上也讓他們失去了面子,所以說雍正得罪了天下的讀書人。我們今天所讀到的歷史材料,都是當時那些讀書人寫出來留下的,基本上都是說雍正壞話的。而真正得到實惠的人,又留不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