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村是個小村,1949年前后,全村丁姓及其他雜姓總計(jì)人口不足500人,其中2/3以上為丁姓,故村中建筑絕大部分為丁氏族人所建。他們按家族聚居的方式分布,每一片住宅區(qū)基本住一個家族,互相之間多以街巷來劃分。因此,居民根據(jù)主街與南門巷、北門巷,將村落大致劃分成四塊居住區(qū):北院、中院、南院和西北院。其中西北院的情況較為特殊。
北院
建造年代最早的居住區(qū),位于村子?xùn)|北角,即主街以北、北門巷以東,統(tǒng)稱為北院。丁比彭在《丁氏宗譜》中寫道:“余支于村內(nèi)獨(dú)占盡東一邊,約有二十余畝,俱系余支房屋(缺)場基、牛園,并無他人基業(yè)?!庇终f:“余支久有老院四所,書院一處,前后左右相連,俱系卿祖置?!北痹簠^(qū)現(xiàn)存12座院落,其中5座為明萬歷年間丁翰卿及其子創(chuàng)建、修建。最早的為3號院,題記為:“時大明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初二日吉時豎柱上梁,父丁繼明創(chuàng)建,宅主丁翰卿,男丁謹(jǐn)志?!笔旰蠼ㄔ炝?號院,題記為:“大明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正月二十五日吉時豎柱上梁,父丁繼明創(chuàng)建,宅主丁翰卿,男生員丁謹(jǐn)、誠、詔、謹(jǐn)志?!?號院為:“大明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2號院為:“時大明萬歷四十年(1612年)二月十七日吉時豎柱上梁,祖父丁繼明,父丁翰卿創(chuàng)建,宅主丁詔,男丁鶴、□年梓泥匠蘇進(jìn)才□?!绷碛星逶缙谒ǚ可?,根據(jù)題記,有清雍正時建造的1座,乾隆時建造的4座,還有2座因沒有題記很難判定年代??纱_認(rèn)為清乾隆年以前所建的住宅占北院住宅區(qū)的80%,高于其他各區(qū),因此可以推算北院是丁氏家族最早的住宅區(qū)。
中院
位于村東南部,即主街以南、南門巷以東的住宅區(qū),稱為中院。由于明崇禎年間村東南部為敬村之地,未能建起寨墻,因此這一區(qū)所建住宅不多。從現(xiàn)存宗譜殘頁看,丁氏中院與北院原為一脈,由四世祖得生公創(chuàng)建。這組建筑由7座院落組成,其中1座為雍正年間建,3座為乾隆年間建,3座為道光年間建,風(fēng)格統(tǒng)一,建筑質(zhì)量十分精良。
南院
另一片丁姓住宅區(qū)位于村西南角,即主街以南、南門巷以西,稱為南院。以丁先殿所建住宅群為主,現(xiàn)存15座院落。根據(jù)題記,其中的一座可確認(rèn)為明代建筑,兩座清乾隆年間建,其他為嘉慶、道光、咸豐和民國年間所建造的。這組建筑群是丁姓住宅中最大的一組,房舍高大精美,質(zhì)量也較勝出。由于丁氏譜系僅存殘片,南院丁氏無法與北院及中院丁氏理清關(guān)系,也一直被北院、中院視為他系。
西北院
主街北側(cè),北門巷西側(cè)是丁村最大的一片住宅區(qū),當(dāng)?shù)厝朔Q“西北院”。這里不僅住有丁姓,還有侯姓和柴、毛、狄等十幾個雜姓。由于這里居住著不同姓氏的人,又有了許多小地名。丁姓主要集中在靠近觀音閣的丁字街口,《丁氏宗譜》殘頁載:“臨街(北門巷)面西,公建大門、二門、門樓各一座,至今人稱余支為‘大門里’。”這里所說的“公”即是8號院建宅主人丁勝山,從家譜殘頁上看,丁勝山為北院丁氏的分支?!按箝T里”的住宅建于明嘉靖六年(1527年),于清雍正九年(1731年)重修。“大門里”也是丁村重要的建筑群之一,左右相連共計(jì)有7座院落。
從“大門里”向北是與主街平行的一條小巷,從這條巷直至北寨墻,早期曾有不少窯洞房,因此稱為“窯頂上”,這里住著非丁姓居民。聽老人們傳說,明代建城之前這些姓氏已在此居住,建城墻后,丁家不斷發(fā)展,這些小姓繁衍不旺,有的遷往他地,有的就靠給丁姓做工或經(jīng)營小生意謀生。他們建不起青磚大瓦房,就住土窯和箍窯房。
“窯頂上”以南、“大門里”住宅群往西,人稱“西頭”。這里曾居住著侯姓人家,侯姓比丁姓來的更早,也曾以經(jīng)商為業(yè),明末清初是興旺的大戶。明后期時,即丁村未建寨墻之前,侯姓就在“西頭”建起5座高大講究的住宅,宅子對外高墻封閉,院落內(nèi)相互連通,還有一個大花園,為瞭望防御之用,院落中間還建起一座7層高的望樓(也有人說只有4層)。清中期后,侯姓在外經(jīng)商賠本,子弟們又染上鴉片癮,欠下許多債。房基是宗族的,不能賣,就先拆掉了望樓,賣磚瓦木料,繼后又拆了廳房,結(jié)果家業(yè)很快就敗光了?,F(xiàn)在只剩下兩對老夫妻,守著幾座已成廢墟的院落,只要有人來到這里,他們就會痛心地說起侯家的衰敗史。
在中國傳統(tǒng)觀念中,房產(chǎn)是最重要的不動產(chǎn),一個家庭一代甚至幾代人的積蓄都會花在蓋房子上。房子為什么要用最好的材料?就是希望它耐久,后人能身受前輩的好處。所以,子孫再窮也不能賣祖宗的房子。但是,要做到這一點(diǎn)光有觀念或祖訓(xùn)是不行的,侯家就是先例。為預(yù)先防范,丁氏祖先訂下家規(guī),即“吊角分房法”,并代代相傳。例如,兄弟三人要分家單過,祖產(chǎn)一套四合院,北房三間,倒座三間,東西廂房各兩間,要均分給他們,便將北房、廂房、倒座分別做鬮,使三兄弟在北房、廂房、倒座都各有一間,一方面避免了好朝向、好風(fēng)水的房子被一個人所占盡,又能起到對祖產(chǎn)在整體上的保護(hù)。因?yàn)樵谶@種情況下,如有人要拆建或拆賣,都會受到其他兄弟的牽制,不可能隨意。有些子弟分家之后經(jīng)濟(jì)上十分困難,想拆房賣房又不可能,只好與同房或本族人調(diào)換,用好房換次房,用兩間換一間,再從差價中得些利益。這樣一來,許多老房子,雖幾易其手,但只是產(chǎn)權(quán)更替,而整體建筑保存了下來。
北院、中院、南院和“西頭”都有家族的家廟,家廟屬于家族公產(chǎn),家族規(guī)定,即使子弟們再窮,也不可賣掉或被別姓占用。清代末年以后,北院、“西頭”的丁氏房派均入不敷出,家族很難維持,以至于家廟長時間無人管理,北院家廟1930年前后就倒塌,中院及“西頭”丁氏的家廟也于1949年后不久倒塌,但丁氏子弟誰都不能去動這塊基址。
丁村唯一保存完好的家廟在南院住宅區(qū)內(nèi),它能完好地保存,是因?yàn)榻ㄔ炷甏^晚,而且南院丁氏與北院、中院丁氏有同姓不同宗之說,獨(dú)立性較強(qiá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