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良繼而說:“如是,則宣布立憲后,宜設(shè)立內(nèi)閣,厘定官制,明定權(quán)限,整理種種機關(guān),且須以全力開國民之知識,普及普通教育,派人分至各地演說,使各處紳士商民,知識略相平等,乃可為也?!焙茱@然,鐵良是漸進立憲改革的擁護者。
袁制軍曰:“豈特如是而已。夫以數(shù)千年未大變更之政體,一旦欲大變其面目,則各種問題,皆當相連而及。譬之老屋,當未議修改之時,任其飄搖,亦若尚可支持。逮至議及修改,則一經(jīng)拆卸,而朽腐之梁柱,摧壞之粉壁,紛紛發(fā)見,致多費工作。改政之道,亦如是矣。今即以所知者言之:則如京城各省之措置也,蒙古西藏之統(tǒng)轄也,錢幣之畫一也,賦稅之改正也,漕運之停止也,其事皆極委曲繁重,宜于立憲以前逐漸辦妥,誠哉日不暇給矣?!痹绖P再次肯定了鐵良的意見,他同意“逐漸辦妥”,但是也提請各位注意時間和局勢的緊迫性。
鐵尚書又曰:“吾又有疑焉,今地方官所嚴懲者有四,劣紳也,劣衿也,土豪也,訟棍也,凡百州縣,幾為若輩盤踞,無復有起而與之爭者。今若預備立憲,則必先講求自治,而此輩且公然握地方之命脈,則事殆矣?!彼J為,如果推行立憲,地方自治必須先期進行,但如果急于推行地方自治,劣紳、劣衿、土豪、訟棍利用既往優(yōu)勢地位公然把握地方命脈,這一矛盾又不好解決。
袁制軍曰:“此必須多選良吏為地方官,專以扶植善類為事,使公直者得各伸其志,奸慝者無由施其技,如是,始可為地方自治之基礎(chǔ)也?!痹绖P的建議是從眼下做起,盡可能選取賢良的官吏推行地方自治,作必要的立憲準備。隨后他在天津的地方自治中他如實推行了這一主張,并且天津自治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瞿中堂曰:“如是,仍當以講求吏治為第一要義,舊法新法,固無二致也?!?nbsp;瞿鴻禨時年56歲,當時深得慈禧太后信任,他認為不必苛求于在形式上標榜新舊,還是應(yīng)該從眼前的整頓“吏治”入手。
醇親王曰:“立憲之事,既如是繁重,而程度之能及與否,又在難必之數(shù),則不能不多留時日,為預備之地矣?!贝加H王載灃的總結(jié)性意見為此后清政府的政改工作奠定了基調(diào)。
從廷辯的內(nèi)容也可以看出,大臣們的真正爭執(zhí)其實是這兩方面意見,即:
奕劻、徐世昌、張百熙、袁世凱一派主張:立憲有利無弊,符合民意,應(yīng)從速宣布;孫家鼐、榮慶、鐵良和瞿鴻禨等反對者提出:中國情勢與外國不同,實行立憲,必至執(zhí)政者無權(quán),壞人得棲息其間,為禍非小;人民不知要求立憲,授之以權(quán),不僅不以為幸,反而以分擔義務(wù)為苦;實行自治,壞人便會掌握地方命脈,會導致底層民怨沸騰,矛頭必將指向最高統(tǒng)治層。所以應(yīng)該緩行立憲。
主張立憲的官員們的統(tǒng)一意見是:國民程度的高低全在政府勸導,如坐等提高,永遠不能立憲,只有先事預備立憲,誘導提高國民程度;正因中外情勢不同,才定為預備立憲,而不是立即實行。
而醇親王載灃則采取了中間偏奕劻一派的立場。很明顯,這實質(zhì)上是一次占主流地位的立憲派與占非主流地位的立憲緩行派之間的思想交鋒。經(jīng)過這次激烈的辯論,載灃做出了總結(jié),達成了宣布預備立憲的統(tǒng)一性意見,遂于“次日面奏兩宮,請行憲政?!?/p>
會議最后決定以開啟民智與官制改革為當前急務(wù),并制定了四大原則:
一、自今日起,十或十五年為期,實行立憲政治;
二、大體效法日本,廢除現(xiàn)行督撫,各省通過改革官制,設(shè)立新型督撫,權(quán)限與日本府縣知事相當;
三、財政、軍事權(quán),從各省收回到中央;
四、中央政府的行政組織原則,與日本的現(xiàn)有體制相等。
但也有媒體報道,此次的會議并沒有設(shè)定具體的立憲年限,有外電稱設(shè)置時間表是端方個人的建議。
從總的情況來看,這次大臣會議上并沒有人公開反對立憲,幾乎所有的參與論者都不同程度地把立憲政體作為一種良好的制度出路予以肯定。但在當前的情況下是否應(yīng)該立刻仿行立憲體制,兩派卻存在著很大的分歧。大臣們政見的不同當然也反映了利益的沖突,但是單純從辯論的各自依據(jù)來看,這種兩派交鋒,反映的也正是東方傳統(tǒng)國家,在仿效西方政體過程中存在的兩難矛盾,即使沒有背后的權(quán)力之爭,這也是不得不解決和回答的問題。這次廷辯的交鋒其實也是當時中國政治改革過程矛盾的集中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