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出敵不意,此用兵之奇
第一周
星期一
垂若并永,為患益深,不如兩存之
西燕主永困急,遣其子常山公弘等求救于雍州刺史郗恢,并獻玉璽一紐?;稚涎裕?垂若并永,為患益深,不如兩存之,可以乘機雙斃。"
--《晉紀三十·晉孝武帝太元十九年》【譯文】
西燕國主慕容永被慕容垂圍困,情勢十分危急,他派兒子常山公慕容弘等人去向東晉雍州刺史郗恢求救,并獻上了一顆玉璽做為見面禮。郗恢向朝廷上奏說:"慕容永如果被慕容垂吞并,會給我們帶來更大的威脅,還不如讓他們兩個都存在,我們可以尋找機會一起殲滅了他們。"
甲乙丙三家公司競爭,在市場上打得火熱,不分伯仲。這時,甲公司的現(xiàn)金流忽然出現(xiàn)了問題,恰好銀行又不貸款給他。于是,甲公司來找乙公司拆借一部分現(xiàn)金,如果你是乙公司的董事長,借還是不借?
乙公司很是糾結(jié)。如果借,那么甲公司以后在市場上肯定還會跟乙公司爭奪,但要是不借,甲公司沒了,乙公司面臨的競爭可能會更大,與丙公司的斗爭將是你死我活。在目前的情況下,三足鼎立是最為穩(wěn)定的。所以,權衡再三,乙公司還是選擇了借款。等自己的力量大了,再把甲和丙公司一起給滅了。
東晉孝武帝也面臨這個問題,慕容垂和慕容永打仗,慕容永走投無路,找到了他的鄰國東晉搬救兵。救還是不救?這是個問題。但東晉雍州刺史郗恢上書說,還是救吧,反正慕容永被滅了也沒有我們什么好處,不如留著還能牽制一下慕容垂,等我們翅膀硬了把他們都吃下去。孝武帝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啊,于是下詔調(diào)青、兗二州刺史王恭和豫州刺史庾楷前往解救慕容永。
兩害相權取其輕,在利弊權衡中,自然選利避害。
星期二
螫手解腕,事不得已
王旅未接,死亡交急,遂求援關中,自救目前。臣既不安于高氏,豈見容于宇文!但螫手解腕,事不得已,本圖為國,愿不賜咎!
--《梁紀十六·梁武帝太清元年》【譯文】
大王您救兵未至,可兄弟我已到生死關頭,情形危急之下,這才求救于關中,以求自救。我既不安處高澄手下,又怎會為宇文泰所容?但螫手解腕,這本是萬不得已,可我所作一切,皆是一心為國,萬望您不要怪罪于我!
毒蛇螫手,壯士解腕,這個典故不止一次地在《資治通鑒》里出現(xiàn)。它的意思是,被毒蛇咬到手之后,勇敢的人會毅然將自己的手腕切除,為的是舍小救大,保全性命。就比如侯景騙梁武帝的這次,侯景本來是害怕梁武帝責怪他向西魏求援一事,便派人寫信給梁武帝,說我這是情急之下,萬不得已而為之。梁武帝自然知道螫手解腕的事情,所以也就沒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