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he way,”Mimi打斷Simon的話柄,問我們說,“前幾天碰到Eric Wong,他有興趣和我們一道去,你們的意見怎樣?”
“如果他不怕我們成日‘八卦’的話,I don*餿 mind?!蔽覜]有異議,Martha當然也沒有異議。
其實我認識Eric已有幾年,是Mimi介紹的,不過他很少和我們玩在一起,大家不怎樣熟絡,所以我從來不曾提過他。In fact我們是在同一幢大廈上班的,他在一間電腦公司工作,有時大家在電梯碰到也會打個招呼,只是永遠談不上三句,就說再見。他樣子不過不失,人倒挺老實,這次和我們一起去,做個伴,也很適合,起碼不會失禮人。
“你們?nèi)サ綅Q里島,一定要住Bali Hyatt,靚到不得了,但海灘則不及Bali Beach Hotel的好。”Simon作識途老馬狀,給我們很多旅游貼士。
其實我去峇里島主要是想好好地松弛一下神經(jīng),我不打算游什么地方,只想躺在沙灘上盡情曬幾天,贏得一身suntan回港迎接一九八年已經(jīng)心滿意足。當然,心底里我還期望有些突如其來的romance,一個小小的奇跡。請勿誤會,我不是指Eric Wong,把他交給Martha保管,實在最好不過。
但解決了Martha和Eric Wong之后呢?之后,誰會出現(xiàn)?那個在Catstreet咖啡座上、在JAL飛機上碰過的古銅色的男孩子?他的皮膚會是在峇里島曬黑的嗎?
有時,我的幻想真是幼稚到無藥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