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化卷(13)

領導干部大講堂:文化卷(壹) 作者:唐晉


達到的事情。重提儒教的危險與重建儒教的必要,似乎讓我們陷入了困惑。

一、儒教的獨特之處何在讓我們再次審視荷爾德林這句詩和蔣慶的表達?!拔kU引出拯救”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意識到這危險,即儒教會使儒家貧乏化、意識形態(tài)論的危險,不然哪有什么拯救?其次,就蔣慶的口號而言,“重建儒教”意味著這不是在從頭建立一個宗教,尤其不是在按西式宗教的格式來建立一個儒教,而是在某個意義上重現(xiàn)、復現(xiàn)一個歷史上有過的儒教,也就是經(jīng)周公制禮作樂、孔夫子闡揚灤化、后儒各抒其義的“教化天下”的儒教傳統(tǒng),盡管也要如《易·文言·乾》“與時偕行”,做出必要的調(diào)整。而歷史上主張儒家是宗教的人們,如龍華民、康有為,都既沒有充分考慮到原本儒教的獨特之處,比如拜祖先祭孔子不同于拜基督與耶和華,尊儒復牢L不同于英國、丹麥式的“立孔教為國教”,⑧也沒有將真正的儒教原理作時機化的處理(康有為只會將孔子西方化),以應對時勢的格致要求,因而以各自的方式傷害了儒家事業(yè)。

那么,儒教的獨特之處何在呢?相比于其他宗教,比如我們身邊就有的基督新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甚至佛教、道教等,儒教最明顯的特征就是,它的主導性精神來源扎根于原本的人際關系或家庭關系,而不出自個人與人格神的關系(比如基督教),不是個人與自己的超越關系(比如佛教),也不只是個人與超越性自然的關系(比如道教)。換句話說,在其他的宗教中,都可以設想甚至鼓勵一個個人完全擺脫家庭關系,直接接通到某個更高的意義源頭上去,從而獲得最后的拯救或開悟。而且這種拯救也不必對家庭關系產(chǎn)生直接的后果。而在儒教中,這種情況不會出現(xiàn),因為至圣仁人也還是不會剪斷家庭關系這條臍帶,而且由家庭關系、特別是親子關系所培育的孝、悌永遠要在儒家圣人的精神生活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成圣成仁也都會反過來滋潤家庭關系。這并不(只)是一個什么“宗法”關系或某個歷史范疇的問題,也不止于一個政治問題和文化問題,而是一個在人類的最高精神活動中不失去人間的原初關系,從而體現(xiàn)出人類本性的終極問題。⑨在這個意義上,儒家或儒教的復興就關系到保持人的原初本性和抵御各種異化人性、摧殘人性的意識形態(tài)和技術形態(tài)的問題。

對這樣一個儒教的特點,我稱之為“儒教的人間生活化”或“儒教的親子源頭性”。在西方宗教和思維習慣了的格局中,這個特點具有一種根本的歧義,即在經(jīng)驗與先天、世俗與超越、身體與精神、他人與自我之間的擺蕩。親子關系是身俸的、血緣的,但同時又是精神的、道德的,比如“身體膚發(fā),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本身就又是精神的和倫理的。這關系總涉及他人,但又原初地構成自我,而且是構成比個體自我更深切的自主意識。家庭既是橫向的兩性相合,又是縱向的過去與將來的交織。它不僅讓陰陽兩性相交成了夫婦,還將夫婦變成了父母。以這種方式,%陛欲”在“婚禮”中升華,而婚配又實踐化為親子關系、代際關系。這里面沒有一處是單個人的,即便面對死亡也是以家庭和家族為單位的,但其中又沒有一處不是親愛交織到了“至誠如神”的終極生存形態(tài)的。想用任何一個觀念原則來說明、規(guī)范和建立它,都注定了要被解構掉,因為它總不能不留下某些伸向“他者”的“印跡”。所以儒教和儒家思想的總體結構不可能像其他宗教,特別是西方宗教那樣是金字塔式的,能被不留重大缺憾地建構上去,達到頂點。它的至圣先師生前不是他自己心目中的最成功者,死后也沒有大地的震動和任何形式的復活,而只是如《論語》所說的“其生也榮,其死也哀”,但在其“逝者如斯”之中又總有“不舍晝夜”的意義生成與奔流,讓人“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而“欲罷不能”。所以亞圣孟子只贊孔子“圣之時者也”,這句話有哪一位西方宗教的創(chuàng)始人可似擔當?shù)昧四兀?/p>

因此,儒教與其他所有宗教的一個可見區(qū)別是,它沒有廣義的修道士或離開人間生活的嚴格修道團體與機構,如修道院、寺觀,而只有書院、孔廟和家廟。只有儒教有《孝經(jīng)》,因為只有在儒教這里,孝這個永遠不能被完全普遍化,比如“權利/義務”化的人間關系(夫妻總是在“有別”中“成親”的,父母總是被特殊給予的,去孝和被孝總在時間中換位的),才從本質(zhì)上就先于其他一切可普遍化、等級化、理想化的關系,比如“忠”。不了解這樣的特點與標志,就不知重建儒教的命脈所在、艱難所在和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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