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理氣論大意綜述(1)

宋明理學(xué):南宋篇 作者:蔡仁厚


一、從理同氣異以言枯槁有性

《朱子文集》卷四十六,《答黃商伯》第四書,曾討論到理氣同異的問題:

問云:大學(xué)或問言 人物雖有氣稟之異,而理則未嘗不同 。孟子集注謂 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物若不異;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哉 ?二說似不同。豈氣不齊,則所賦之理亦隨之以異歟?

答云: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也。氣之異者,純駁之不齊;理之異者,偏全之或異。幸更詳之,自當無可疑也。

所謂 理同 ,是說人物普遍地皆有性(性即理也),而且其所有之性,是一是同。所謂 氣異 ,是說每一個體所稟受之氣,或純粹,或駁雜,并不齊一。由于稟氣之不齊,所以理之表現(xiàn)亦有偏與全之不同,甚至還有 能表現(xiàn) 與 根本不能表現(xiàn) 之差別。據(jù)此可知,所謂 理之異 理絕不同 ,并不是說理本身有異(理是一是同,不容有異),而只是說理之表現(xiàn)上有異。所謂 氣猶相近 ,是指 知覺運動 而言。知覺運動是氣的作用,在這上面,人與物的差異不大,故曰 相近 。氣猶相近,是說氣猶有相近者。既有相近,自然有不相近;因為不相近,所以理之表現(xiàn)絕不同;假若全相近,便不能說 理絕不同 。大學(xué)或問的說法,是 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 。孟子集注的說法,則是 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 。這兩處所說,是朱子論理氣同異極為重要的話。

依于 理同 之義,朱子又有 枯槁有性 (性即理也)之說,文集卷五十八《答徐子融》四書之第三書有云:

又謂枯槁之物只有氣質(zhì)之性,而無本然之性。此語尤可笑!若果如此,則是物只有一性,而人卻有兩性矣。此語非常丑差!蓋由不知氣質(zhì)之性只是此性(本然之性)墜在氣質(zhì)之中

按,徐子融來書不存,他的說法已無從詳究,而朱子對他加以陋視,蓋由雙方對 氣質(zhì)之性 與 本然之性 之理解有所不同之故。若依孟子義,則徐子融的說法亦不見得有何 可笑 與 丑差 之處。蓋通常說 氣質(zhì)之性 ,是就氣質(zhì)才質(zhì)之殊異而說一種性,亦即所謂氣性才性。如此,則人實有 兩性 可就兩層面而言性;而物只有 一性 只能就一層面而言性。孟子說: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于父子也,義之于君臣也,禮之于賓主也,智之于賢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這一段話,正表示人之性有兩層面可說。但人之所以為人的真性,卻不在于氣質(zhì)一面(口之于味等),而是在于內(nèi)在的道德性一面(仁義禮智等)。 氣質(zhì)之性 一詞,是張橫渠首先提出。正蒙誠明篇云: 形而后有氣質(zhì)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zhì)之性,君子有弗性焉。 又云: 人之剛?cè)峋徏?,有才與不才,氣之偏也。 橫渠的話,很明顯地是在 天地之性 (本然之性)之外,又就剛?cè)峋徏迸c才不才說 氣質(zhì)之性 ,可見橫渠亦承認人之性可從兩層面說。就此而言,則不僅枯槁之物無本然之性,就是禽獸之類亦不能有本然之性(內(nèi)在道德性)。

但朱子卻不這樣講,他是依據(jù) 理同氣異 之義,認為性只是理(所以然之理,非孟子內(nèi)在道德性之性),只是一個,而 氣質(zhì)之性只是此性墜在氣質(zhì)之中 。這句話的意思,是表示:所謂氣質(zhì)之性,并不是外于本然之性的另一種性,而只是氣質(zhì)里面的性之表現(xiàn),或者說只是在氣質(zhì)里面表現(xiàn)的性。氣質(zhì)不同,所以人物有別 人與物之表現(xiàn)理(性)有偏全之異;但卻不能因為人物有別,而說物只有氣質(zhì)之性而無本然之性。所以朱子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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