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圣道照西東一體仁心萬物通
檀島與今湧活水乾元太極運天風
事后,又成一律云:
圣學無分隔心同理亦同
淵泉湧活水太極運天風
寂感通神妙陰陽起化功
良知原不昧大道貴時中
這兩首詩,正已顯示儒學義理的普遍性與時宜性。
五、結(jié)論:兼為金泰昌教授“新儒美學”進一解
知行本體(良知本心)的全體大用,自應(yīng)通達于“全副的價值世界”。凡是人類文化中一切“真的、美的、善的”價值內(nèi)容,都是良知所肯定的。譬如:
國家政治上的“民王、法治”;
社會人間的“富裕、教養(yǎng)”;
生活品質(zhì)方面的“環(huán)保條件、消弭犯罪”;
世界區(qū)域方面的“國際和平、互助合作”;
人格精神方面的“善化、美化……”;
凡此等等,都是良知所欣悅、所愿欲、所期求的。既已欲之,乃能進而為之。這也是“由知之而行之”的知行一貫之義。人能即知即行,則新時代新社會的諸項問題,皆可以本乎良知,依乎天理,而“因時、因地、因事、因人”而“制其宜”。天下事事物物“各得其宜”,也就是一種“美好”的境界了。
說到這里,乃可以對金泰昌教授在臺北座談時所提揭的“新儒美學”作一回應(yīng)。也許有人以為儒家所講的,多為原則性的抽象的道理,實踐的具體步驟似乎很少提到。其實,這是不成問題的。因為“理”與“事”的配合,原本就是自然而必然的。大小之事皆順應(yīng)理而進行,而其具體步驟則必須順事宜而隨時制定,很難事先虛擬。大致說來,儒家是“即事明理,依理行事”,應(yīng)然之理是動力,實然之事則隨宜而為。如果良知決定的事情一日未完成,良知本心就一日不能安,不能忍,而繼續(xù)要求貫徹,必待它所決定之事確實完成而后止。如此,方能“致”良知,方能良知致于事,致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