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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書 本

陳柱講諸子 作者:陳柱


《孫卿子》三十三篇。

陳直(倜秦諸子述略》云:

劉向《別錄》云:《孫卿書》凡三百二十三篇,以相校除重復(fù)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三篇,為十二卷。夫以三百余篇重復(fù)者多至二百九十篇。劉向校書屢言去其重復(fù),殆莊子所謂重言十七者乎?王應(yīng)麟《藝文志考證》謂當(dāng)作三十二篇。案《后漢書·荀淑傳》,荀卿子著書三十二篇,與王說合。

《荀子》三十二篇之目如下:

問者日:禮義積偽者,是人之性,故圣人能生之也。應(yīng)之日:是不然。夫陶人埏埴而生瓦,然則瓦埴豈陶人之性也哉?工人斫木而生器。然則器木豈工人之性也哉?夫圣人之于禮義也,辟亦陶埏而生之也。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本性也哉?

合孟、荀二子之言觀之,則孟子以圣人為同類。而茍子則以陶人埏土為瓦,以比圣人化性而為仁義。夫陶人非土,土非陶人,由荀子之說推之,則茍卿必將謂圣人為非人而后可。然則孟子之論固當(dāng)優(yōu)于茍子矣。

荀子既以人性惡,故須積善去惡。其政治學(xué)說與教育學(xué)說,均不外乎此。

教育論荀子既以為人性惡,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

積善以去惡。

而其教育之方法,則在乎使人:

博學(xué)以知積。

今特分別述之:

天非私曾騫、孝己而外眾人也。然曾騫、孝己獨厚于孝之實,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以基禮義故也。天非私齊、魯之民而外秦人也。然而于父子之義,夫婦之別,不如齊、魯之孝具敬父者,何也?以秦人之從情性,安恣睢,慢于禮義故也。豈其性異矣哉?  (《性惡篇》)此蓋以能積禮義則惡可去,無禮義則安情性,而惡不可去也。人之或為君子或為小人,全視其能積與否。

今使涂之人伏術(shù)為學(xué),專心一志,思索熟察,加日懸久,積善而不息,則通于神明,參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積而致者也。  (《性惡篇》)然則將何術(shù)可以使人知積善乎?荀子又云:

今使人生而未嘗睹芻豢稻粱也,惟菽藿糟糠之為睹,則以至足為在此也;俄而粲然有秉芻豢稻粱而至者,則瞲然視之日:  “此何怪也?”彼臭之而無嗛于鼻,嘗之而甘于口,食之而安于體,則莫不棄此而取彼矣。今以夫先王之道,仁義之統(tǒng),以相群居,以相持養(yǎng),以相藩飾,以相安固邪?以夫桀、跖之道,是其為相懸也,幾直夫芻豢稻粱之懸糟糖耳哉!然而人力為此而寡為彼,何也?日:陋也。

陋也者,天下之公患也,人之大殃大害也。  (《榮辱篇》)既知人之所以不知積善者在乎陋,則治陋之方,厥惟博學(xué)。

故木就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君子博學(xué)而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  (《勸學(xué)篇》)其所博學(xué)者為何乎?荀子日:

學(xué)惡乎始?惡乎終?日:其數(shù)則始乎誦經(jīng),終乎讀禮;其義則始乎為士,終乎為圣人。真積力久則入,學(xué)至乎沒而后止也。故學(xué)數(shù)有終,若其義則不可須臾舍也?!省稌氛?,政事之紀(jì)也,《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jì)也。故學(xué)至乎禮而止矣。  (《學(xué)篇》)故荀子之教育,其要在使人明禮。

政治論荀子教育以禮為要,其對政治亦持禮治主義。

禮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yǎng)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yǎng)也。芻桊稻粱,五味調(diào)香,所以養(yǎng)口也;椒蘭芬菇,所以養(yǎng)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yǎng)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yǎng)耳也;疏房槌貊,越席床笫幾筵,所以養(yǎng)體也。君子既得其養(yǎng),又好其別貊。曷謂別?日: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

(《禮論篇》)荀子之意,蓋以人生而有欲,人之欲望無窮,而物之供給有限,故不能不以禮節(jié)欲。然其所以節(jié)欲,則與后儒之主絕欲者絕殊。蓋荀子之節(jié)欲,乃所以達(dá)欲,故日:養(yǎng)人之欲,給人之求也。節(jié)欲之道有二:一為屬于修身者,二為屬于社會與政治者。屬于修身者,譬如節(jié)飲食,則合衛(wèi)生而不傷身,乃能長享飲食之樂,荀子所謂:  “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jié),不由禮則觸陷生疾”(修身篇》)者也。屬于社會與政治者則貴乎分,使各安本分,不能逾越,則物力可以供給,而不至于爭,蓋儒家之理想,常以賢則必貴,愚則必賤,國家必量能受職,量能給祿,則其享受亦當(dāng)量人以為出,故有貴賤貧富長幼之分也。故日:

  夫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則從人之欲,則勢不能容,物不能贍也。故先王案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之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愨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  (《榮辱篇》)推茍子之意,蓋以為彼之禮治主義,在社會國家,則為至階級而至平等者;在個人則為至限制而至自由者也。蓋有禮以限制之,則人人皆不侵犯人之自由,而我乃可以得自由矣。人人皆因其才而享受,則人人得其平而不至于爭,則雖不平乃大平矣。此儒家之理想政治也。而無如天下之人,賢者未必貴,貴者未必賢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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