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法律,在世界上居四大法系之一。它的起源、成立、發(fā)達、變遷,自然很有研究的價值。但是要研究中國法律的,先得明白一種道理。古人總說什么“尚德不任刑”,又說什么“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墩撜Z·為政篇》。又說什么“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史記·孝文本紀(jì)。除肉刑詔》。又說“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蹲髠鳌氛蚜辍稌x叔向詒鄭子產(chǎn)書》。后人給這許多話迷住了,都以為刑是衰世之物,到了衰世才有的,這種觀念,于法律的起源,實在大相違背。
無論什么社會,最初時代,總是“禮治主義”。因為古人知識簡單,沒有“抽象的觀念”,一切事情,應(yīng)當(dāng)如何,不應(yīng)當(dāng)如何,只得逐條做“具體的規(guī)定”。古人有句口頭話,“出于禮者入于刑”。所以“禮”就是“法”。①既然要逐事為具體的規(guī)定,自然弄得非常麻煩。所以古代的禮是非常麻煩的;就是古代的法,也是非常麻煩的。以為治世可以沒有刑罰,就可以沒有法律,是大錯了的。
然則古代的法律,是什么東西呢?
《禮記·王制》:司徒修六禮以節(jié)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下文說“六禮:冠、昏、喪、祭、鄉(xiāng)、相見。七教: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朋友、賓客。八政:飲食、衣服、事為(《注》:謂百工技藝也)、異剮(《注》:五方用器不同也)、度、量、數(shù)(《注》:百十也)、制(《注》:布帛幅廣狹也)”。
《周禮》:大司徒以鄉(xiāng)八刑糾萬民:一日不孝之刑,二日不睦之刑,三日不姻之刑,四日不弟之刑,五日不任之刑,六日不恤之刑,七日造言之刑,八日亂民之刑。又大司寇“以五刑糾萬民:一日野刑,上功糾力;二日軍刑,上命糾守;三日鄉(xiāng)刑,上德糾孝;四日官刑,上能糾職;五曰國刑,上愿糾暴”。這種刑,也和禮無甚分別的。
我說這就是古代的法律,因為違犯了,就要有制裁的。至于用刑的權(quán)柄,也一大部分在鄉(xiāng)官手里。所以大司徒之職又說:“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于刑者歸于士?!薄吨芏Y》固然是偽書,然而《管子·立政篇》也說:
分國以為五鄉(xiāng),鄉(xiāng)為之師;分鄉(xiāng)以為五州,州為之長;分州以為十里,里為之尉;分里以為十游,游為之宗;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伍皆有長焉?!傆兴居^出入者,以復(fù)于里尉。凡出入不時,衣服不中,圈屬群徒,不順于常者,閭有司見之,復(fù)無時。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則里尉以譙于游宗;游宗以譙于什伍;什伍以譙于長家。譙敬而弗復(fù),一再則宥,三則不赦。凡孝悌忠信賢良俊材,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則什伍以復(fù)于游宗,游宗以復(fù)于里尉,里尉以復(fù)于州長,州長以計于鄉(xiāng)師,鄉(xiāng)師以著于士師。凡過黨:其在家屬,及于長家;其在長家,及于什伍之長;其在什伍之長,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長;其在州長,及于鄉(xiāng)師;其在鄉(xiāng)師,及于士師。三月一復(fù),六月一計,十二月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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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禮治,法律與道德合,今古文等級主義不同,法家非酷刑,成文法問題,法律公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