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城市精細化管理之路
——大力推動“基層基礎年”與“城市管理年”工作走向深入
今年開展的“基層基礎年”與“城市管理年”雙年行動,從不同視角將目標指向了同一個方向——夯實城市現(xiàn)代化道路的基礎。正如市委書記李鴻忠在“雙年行動”動員大會上所言,行動的真正目的是推進深圳真正探索出一套完善城市管理的長效機制,“科學、嚴格、精細、長效”是深圳城市管理追求的目標。
下梅林露天“集市”為何死灰復燃?為何問題已暴露而視而不見?為何屢遭投訴無人問津?為何明令禁止而不法分子我行我素?6月5日,深圳特區(qū)報一篇《下梅林露天“集市”藏污納垢》暴露了深圳城市管理的一顆“毒瘤”。許宗衡市長的400多字的批示提出一連串反問,道出了城市管理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
精細化管理是一座現(xiàn)代城市永遠的主題。
“科學、嚴格、精細、長效”這八字方針,核心所在就是精細化管理??茖W是精細化管理的原則,嚴格是精細化管理的標準,長效是精細化管理的目標。落實“雙年行動”,我們必須通過精細化管理,確保不留盲區(qū)。
一
推進精細化管理,這是對城市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
就以下梅林的“集市”為例,許宗衡市長批示三天之內便灰飛煙滅。清拆掉一個這樣的“集市”是容易的,在對雷厲風行的反應進行鼓勵的同時,我們必須像市長那樣反省。三天之內就能摧枯拉朽,卻在十幾年時間內屢屢死灰復燃,這種強烈的反差正是我們的基層管理部門沒有真正負起責任。
有網(wǎng)友發(fā)帖直言:“今年是管理年,明年呢?后年呢?難道就不管理啦?”城市管理年追求的是長效機制,目標是探索出精細化管理的體系。正如發(fā)帖的網(wǎng)民建議的那樣:管理年的重點在于提高城市的精細化管理水平。
研究城市管理的深圳綜合開發(fā)研究院的學者李津逵則表示:病癥表現(xiàn)在某個地方、某個片區(qū),病因卻在行政管理的流程之中。不到驚動了市政府領導的地步,便無法得到嚴懲?我們的執(zhí)法部門對于這些臟亂差現(xiàn)象是嚴重失察,還是查處不力?這種將平日的工作積累下來,在一次次的運動和突擊中從重從快懲處的做法,某種意義上帶著“龐統(tǒng)遺風”。
兩年前,李鴻忠同志曾經(jīng)嚴肅地對政府公務人員說過這樣一番話:“我們在梳理行動上投入的經(jīng)費,其實是一筆冤枉錢。問題的根子還是要從自身找。這些分分厘厘均取自于老百姓的財政支出,本來是可以不花或者少花的。假如我們平時就毫不松懈,工作到位,管理有力,不給少數(shù)人鉆空子,這些錢完全可以用在其他更有意義的地方。這個‘學費’價碼不低,可以說是花了血本,每一位政府公務人員都要深思、反思呀!”
不留敗筆、不留遺憾、不留罵名,要經(jīng)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城市管理必須著眼于精細化管理。
二
精細化管理首先要明確職責所在。
對于深圳管理中屢屢出現(xiàn)的盲點、盲區(qū),不少評論都有質疑:為什么會在一些并不偏僻的地方,多個部門的工作中同時出現(xiàn)一片“燈下黑”?出現(xiàn)“燈下黑”,不是因為“燈”不亮,而是許多盞齊亮的“燈”在一起,留下了一個灰色地帶。
一個綜合性的“大城管”問題,肯定不能靠單個部門。在加強聯(lián)動的同時,我們是不是該在管理體制上進行一番創(chuàng)新呢?深圳城市管理研究所副所長胡振華對新加坡的“零進程處理”模式非常推崇。公共問題往往牽涉多個機構,按照新加坡的程序,任何部門接到反映問題后,先在政府機構內部確定負責解決該問題的機構,再由這個機構領導一個專門行動小組來解決。在這種公眾至上的城市管理新方式中,不僅公眾自始至終只需與一個政府部門聯(lián)系,而且也避免了政府機構間的互相推諉。
榮獲“中國地方政府創(chuàng)新獎”的鹽田“社區(qū)治理體制改革”項目,提供給我們另一種明確職責的思路。城市的管理重點在基層,而基層的落腳點就是街道辦事處、社區(qū)居委會。過去,居委會一方面做居民的代言人,扮演“頭”的角色,一方面又承擔政府交辦的大量行政工作,行使政府“腿”的職能。實踐中往往是“頭小腿大”,由此產(chǎn)生的“頭腿”沖突,讓居委會“兩面不討好”。鹽田的創(chuàng)新之舉是將工作站獨立于居委會之外,建立“會站分離”模式,做到徹底的“議行分設”。
居民通過選舉產(chǎn)生能夠保護自身權益的居委會,而享受政府全額撥款的社區(qū)工作站,專門承擔政府交辦的行政事務,接受社區(qū)居委會協(xié)調、監(jiān)督和評議。這不僅使社區(qū)居委會回到自治的法律地位,也使政府下沉到社區(qū)的工作有了承接的平臺,行政執(zhí)行力和社區(qū)自治力得到了同時強化。
明確基層社區(qū)的管理職責,增強基層社區(qū)的管理力量,我們的精細化管理就有了最有力的執(zhí)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