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環(huán)境權 為了生存(4)

公民權利:有尊嚴的活著 作者:周永坤


七八月份。因此,它顯然不是天災,是人禍。我這樣說不是要追究誰的責任,而是我們必須正視人的責任,才能改變我們的行為,防止類似事件的再現(xiàn),特別是防止發(fā)生更為嚴重的災難。如果我們一味地責怪老天而不知自省,我們將面臨更大的災難。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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