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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臺階:奠基與立國(1607—1789)(2)

強國之鑒 作者:王加豐


它決定了:1774年組成的“聯合殖民地”將是美利堅合眾國的直接母體。所以,美利堅合眾國建立的過程并不簡單:第一步是在1774年10月建立“大陸會議”,它可以看成“聯合殖民地”的載體和組織形式;第二步是1776年5月10日“大陸會議”決議建議各殖民地建立組織保護“它們的選民的幸福和安全”的新政府,由此各殖民地開始轉變?yōu)閾碛小蔼毩?、主權和自由”之邦;第三步是建立“邦聯”,它雖然正式宣布了“美利堅合眾國”的誕生,但由于各邦保留了“獨立、主權和自由”而成為松散聯盟;第四步才是建立“聯邦”,此時由于中央收回主權而成為集中統(tǒng)一的國家,原來的邦則降為既放棄主權又擁有相當權力的州。即便如此,聯邦制的建立,也是大州和小州、中央和地方、南方和北方之間長期談判、互相妥協的產物。由于分歧很大,結果難料,1787年的制憲會議不得不秘密舉行,甚至連一個正式的會議記錄也沒有,而且從5月一直爭論到9月還是不能完全達成一致,最后不得不請當時已81歲高齡的富蘭克林出來說話。富蘭克林在最后的發(fā)言中,勸說對憲法持反對意見的人自行保留自己的反對意見,因為人們不能只相信自己的判斷而忽視別人判斷的正確性。他說:“我愈年高就愈易懷疑我自己的判斷?!?/p>

從美國崛起的角度看,1776年美國革命的歷史作用有四:第一,它宣告了一個新的民族的誕生,而這個新的民族是帶著1776年精神,即“人人生而平等”原則進入世界民族之林的,它把“生存、自由和追求幸?!币暈樽约河篮愕哪繕撕蜋嗬5诙?,它通過建立“聯合殖民地”(1774)、邦聯(1781)和聯邦(1789)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這個新興國家的結構和體系,不僅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和互相制衡的原則,而且允許地方分權。它宣布:“凡憲法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均由各州和人民保留之?!边@為日后美國人民創(chuàng)造性活動的展開保留了無限廣闊的空間,此類決定和安排前所未有。第三,構建了這個新興國家的結構和體系的聯邦憲法,不僅正確地處理了國家與民眾、中央與地方及各級政權內部立法、司法與行政之間的關系,而且從一開始就考慮到這個體制的不完善和未來所面臨的新挑戰(zhàn)問題,特地為自己安排了“修正”機制,從而賦予該體制以生機和活力,這一決定和條款體現了“建國之父”們的前瞻性。第四,華盛頓總統(tǒng)通過任命主張“工業(yè)立國”的漢密爾頓和主張“以農立國”的杰斐遜作為他執(zhí)政的左膀右臂,并使兩者的主張和意見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從而確立了美國走向現代化的基本路線和目標。所有這一切都表明:建國之時,美國雖然在領土和人口上都還是一個小國,但它作為一個大國崛起的第一步是走得不錯的,也是非常堅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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