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決分配問題上,早在1958年李立三還主張實行工齡津貼的制度。
1958年2月15日,李立三在接見湖北參觀團時講道:“老工人的福利,一點也不能降低,一個錢也不能夠減少……所以,我考慮應該采取工齡津貼的辦法。過去,有人反對搞工齡津貼,說這不是按勞取酬。這種說法是不對的?!痹谖覈墓べY政策上,提出實工齡津貼,李立三是第一個人。
李立三講了他主張實行工齡津貼的三條理由:“第一,勞動有現(xiàn)在的勞動,有過去的勞動,勞動也有積累。工齡越長,貢獻越大,還是按勞取酬。第二,實行這種辦法,有鼓舞作用。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待老工人,鼓舞新工人,使工人能夠安于本行。社會需要小學教員、勤雜工、低級技術工人,他們都不安心于自己的本行,而這些工種又是社會上不可缺少的,只有穩(wěn)定,才能提高。要叫他穩(wěn)定,必須有工齡津貼。第三,這樣做,不至于因調整不合理的福利待遇,過多地影響到老工人的收入和生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