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和毛澤東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請黨外民主人士傳閱,聽取他們對量刑的意見。最后,毛澤東決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議,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處以死刑,立即執(zhí)行。
當時,劉、張的罪行已經(jīng)通過報紙、廣播公布于眾,廣大群眾尤其是天津地區(qū)的群眾,無不咬牙切齒,痛恨萬分。改組后的天津地委曾組織八個縣鎮(zhèn)的黨員積極分子,討論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無一人不主張槍斃的。楊柳青鎮(zhèn)的農民說:劉青山、張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還大,應該把他們弄回來公審槍決。
黨中央和毛澤東作出執(zhí)行死刑的決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這樣的決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決心,則一切不可動搖。
當劉青山、張子善將被處決的消息在內部傳開之后,在河北省各級干部中引起極大的震動。一些干部特別是當年曾和劉青山、張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鬧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議論。有的說:"他們是有功之臣,不能殺呀!"有的認為:"可以判個重刑,讓他們勞動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嘆:"三十多歲正是好年華,說殺就殺了,實在可惜,應該給他們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
這些意見和呼聲,集中地反映到了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那里。他覺得有必要向毛澤東和黨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他對薄一波說:劉青山、張子善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zhàn)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了,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在這種情況下,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槍下留人"的意見。
毛澤東在聽了薄一波轉述的意見后,抽著煙,沉思了一會兒,對薄一波說了幾句話:"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