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舜典》——舜的政治生涯(5)

風與草:喻中讀《尚書》 作者:喻中


在《舜典》的最后,敘述了舜在“后堯時代”的政治綱領與人事安排。

舜接任帝位28年之后,堯去世了。世人很憂傷。三年之內,全國停止奏樂。三年之后的新年正月,舜在堯的太廟召集諸侯長老開會議政。舜主要講了三點:其一,注重民食,敬授民時,不違農時。這實際上是強調民生問題。后世官員所履行的“勸農?!敝?,也許就是濫觴于此。其二,只有安頓遠方的人,才能安頓近處的人。這是一個統(tǒng)治方法的問題。其三,講求德性,排斥佞人,以忠信昭示于四夷,四夷一定會心悅而誠服。這是一個政治戰(zhàn)略的問題。這三個方面,可以視為舜在政治成熟階段的施政綱領。

在人事方面,舜任命禹作為總理大臣,主治水土;任命棄主持農事;任命契作為司徒,主管德性,即精神文明建設,倡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任命皋陶(gāo yáo)作為法官,運用法律,治理外患內亂;任命垂作為百工之官;任命益作為山澤之官;任命伯夷作為祭祀官;任命夔(kuí)作為文教方面的官員,為年輕人提供詩歌、聲律方面的素質教育,促進神人和諧;任命龍作為納言之官,保證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等等。在這些官員中,有些是經(jīng)大家推薦而得到舜的認可的,譬如禹、垂、益、伯夷,另一些人則是舜直接任命的。從《舜典》的文本來看,這兩種選任方式混合運用,并沒有嚴格區(qū)分。這表明,舜享有任命官員的終極權力,但是,諸侯、大臣也擁有相當大的建議權。這些官員再加上先行任命的其他官員,共計22人,組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虞舜內閣”。對于這些內閣成員,舜要求他們各敬其職。為了督促他們,舜還建立了三年一度的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罷免;考核優(yōu)秀的,予以提升。于是,各項公共事務都得到了很好的治理。

在君臨天下50年后,舜在南岳衡山巡游時去世。一代圣王,遂葬身于蒼梧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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