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外施恩(1)

迷失北平 作者:若木


何玉媛一夜沒能入睡,魯正湘也一樣通宵未眠。

他對何玉媛非常同情,想為她開脫罪責,但是她連續(xù)作案,罪證確鑿,這在法律上已成形成鐵案,他一個刑偵處長沒有這樣大的權力為她開脫,這樣大的案件非要通過區(qū)局長的批準不可。他要想辦法為何玉媛辯護,力求取得上級的同情,又要不露袒護的痕跡,必須計出兩全,期在必成,因此反復難眠,直到天明。

上午剛剛開始辦公,魯正湘就把何玉媛全案送到區(qū)局長辦公室進行研究。

在場的只有正副區(qū)局長和他三人。魯正湘先把何玉媛的案情做了介紹,然后把她的日記送給兩位區(qū)局長過目,特別指出日記中主要的三則,請兩位區(qū)局長詳閱。局長桑華青和副局長陳浩認真閱讀著,一邊驚嘆她的才華,一邊對她的身世和處境深表同情,對她的失足也痛感惋惜。

魯正湘始終在窺察著兩位區(qū)局長的臉部表情,看到火候到了,就提出他對全案的看法。他強調何玉媛的出身和家世,認為她走入歧途是迫不得已的。她年輕又有學問,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如果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方式,把她的整個前途和整個人生都毀滅掉,就實在太可惜了。

魯正湘認為,她能夠改邪歸正,與彭軒儒結成夫婦,無形中社會上就除去一害。假使把她判了刑,坐了牢,反而對社會不利。所以他主張對待何玉媛,應該采用化敵為友的策略,以達到以毒攻毒的目的。

魯正湘分析說,按照以往經驗,在破獲盜竊案件中,收到很大實效的,莫過于從內部分化、瓦解和收買他們的同伙,使他們樂為我用,以求達到破案目的,這樣做,事半功倍,而且十拿九穩(wěn)。目前北平警方所缺少的就是這種內線人物,因此在破案過程中往往感到很被動。眼下最感棘手的就是轟動全市的“午夜飛賊”案件,全市發(fā)生類似的竊案共計十五起,朝陽管區(qū)就占了六起,雙方較量了三個月,警方傷了三個探員,卻始終無法將案犯追緝歸案。魯正湘認為也許可以在何玉媛身上得到線索,因為她得到詹太太遺傳的“名錄”,那是一本千載難得的名盜花名冊。如果把何玉媛開釋了,她一定會感恩圖報,想盡辦法為警方提供“黑道”內部的許多材料,從而提高破案幾率。如果僅僅對她為判刑而判刑,相比之下,意義就狹隘許多了。

兩位區(qū)局長先聽取魯正湘對何玉媛案情的袒護性介紹,接著又看了她的日記,在主觀上已經同情了她,再被魯正湘如此權衡利害地一分析,便完全同意了魯正湘從寬處理的意見,最后決定:追回幾家公館被竊的財物,既往不咎,給予教育釋放。

對于魯正湘來說,第一步最艱巨的計劃成功了,他心上的一塊巨石也落地了,感到一陣輕松。為了使自己的部下對此案認識一致,能夠同情何玉媛,他開始進行第二步計劃。

魯正湘召集所有與本案有關的警員來到他的辦公室來,先把何玉媛的全案做了一個概略的介紹,隨后把何玉媛日記節(jié)錄一部分念給他們聽,又傳達了上級對她寬大處理的決定。他要求大家對何玉媛的案件保密,對她的名譽要愛護。

眾人聽了魯正湘的介紹和分析后,對何玉媛都深表同情,就連原先對何玉媛印象很不好的兩位警官,也轉變了對她的看法。至此,魯正湘的第二步計劃也成功了。

他的第三步計劃,就是馬上著手處理幾家公館的財物。他把各家被盜財物按損失的報單分好,并親自出馬把它送回原主。失主們看到貴重的失物不到三天時間全部完璧歸趙,都十分驚奇、欽佩,他們非常感激魯正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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