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的時候,祖父在俄亥俄州克利夫蘭的一家干貨店當職員,每星期掙5美元。后來,他創(chuàng)建并經營著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OilCompany)。這家公司實際上就是美國的石油業(yè),直到1911年-在經過長期的法律訴訟后,最高法院裁定解散這個托拉斯。拆分出來的許多公司至今依然存在:??松?美孚(ExxonMobil)、雪佛龍(Chevron)、亞美(Amoco)以及其他30多家公司。
標準石油公司讓祖父發(fā)了大財,他也許成了“美國最富有的人”。在他的大半輩子中,他同時也是最遭人痛恨的人之一。通俗小報抨擊標準石油公司的經營活動,指責它犯下了諸多罪行-包括謀殺,因為它毫不留情地致力于清除所有競爭對手,鞏固自己在石油行業(yè)的壟斷地位。祖父是進步黨、平民黨、社會黨,以及所有對美國資本主義新秩序不滿的人的攻擊目標。勢力強大的威斯康星州州長羅伯特·拉福利特稱他是“他那個年代最大的罪犯”。特德·羅斯福在消滅行業(yè)壟斷的努力中,把他當做替罪羊。艾達·塔貝爾比所有其他人更進一步,用筆墨把祖父勾畫成貪婪成性的“強盜男爵”形象。她寫道:“毫無疑問,洛克菲勒先生打高爾夫球的主要原因是要活得更久一些,以便賺更多的錢。”
時至今日,大多數歷史學家都會同意,當時那些對標準石油公司的評述都帶著強烈的偏見,而且常常很不準確。祖父和他的合伙人們是些強大的競爭者,但他們的“罪行”不過是他們那個年代的正常經商行為。那時的世界完全不同,如今制約商業(yè)競爭行為的法律規(guī)范當年幾乎都不存在。標準石油公司是在經濟戰(zhàn)線的前沿運作,那是一個新的、無人開墾的領域,有些時候頗像西部開荒。那些小報記者們將石油行業(yè)的早年歲月理想化了,將其描繪成某種形式的企業(yè)伊甸園。事實上,當時的情形極其殘酷。價格波動劇烈,生產情況極不穩(wěn)定,石油供應時而充裕、時而短缺。煉油廠和生產商們常常是一夜之間就破產或倒閉。祖父可不是個浪漫主義者,他認為當時的局面投機性太強,人們的目光太短淺,浪費太嚴重,因此他著手用殘酷的方式予以糾正。
所謂對標準石油公司騙取寡婦鰥夫遺產、炸毀競爭對手的煉油廠、不擇手段地打擊競爭對手等指控-所有那些為塔貝爾等人津津樂道的故事-都絕對是無中生有的。事情的真相是,標準石油公司在交易當中,比其許多競爭對手都更受人敬重。在并購訴訟過程中,標準石油公司向與其競爭的煉油廠提供的報價,不僅真誠,而且慷慨大方-事實上,因為標準石油公司的慷慨大方,競爭對手常常是僅僅為了有機會被再次收購而重新入市開張。祖父的合伙人們對這種持續(xù)的“訛詐”行為叫苦不迭,但祖父依舊繼續(xù)收購,以便完成他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