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敬儀》云:“受十善法者,謂身三口四意三善行,此之十業(yè)戒善之宗,今多依相,罕有受者。今謂不然!先須愿祈:不造眾惡,依愿起行,有可承準。若不預(yù)作,輒然起善,內(nèi)無軌轄,后遇罪緣,便造不止,由先天愿,故造眾惡,大圣知機,故今受善?!庇衷疲骸按蚊魇芊?,有師從受,無師自誓,如上三歸,三自歸已,口自發(fā)言,我某甲盡形壽于一切眾生起慈仁意,不起殺心。如后九善例此,而不復(fù)繁文?!卑福菏苁平湔?,別有《受十善戒經(jīng)》委明。今未及檢尋,且依《歸敬儀》文酌定受法如下。其示相文,依靈峰《選佛譜》十善文錄寫,可暫承用。俟后檢尋《受十善戒經(jīng)》,再為改訂可耳。
我某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三說)。
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竟(三結(jié))。
我某甲,盡形壽,救護生命,不殺生。
我某甲,盡形壽,給施資財,不偷盜。
我某甲,盡形壽,遵修梵行,不淫欲(若在家人,改為不邪淫)。
我某甲,盡形壽,說誠實言,不妄言。
我某甲,盡形壽,和合彼此,不兩舌。
我某甲,盡形壽,善言安慰,不惡口。
我某甲,盡形壽,作利益語,不綺語。
我某甲,盡形壽,常懷舍心,不慳貪。
我某甲,盡形壽,恒生慈愍,不嗔恚。
我某甲,盡形壽,正信因果,不邪見。
以上各一說回向,如常可知。
《南山律》謂:意三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念乃犯。次念者,所謂重緣思覺,即是后念還追前事也。今初心受持者,宜先依《成宗》次念之例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