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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節(jié):第6章 1分鐘放權(quán)——培養(yǎng)寶寶的責任感(3)

一分鐘教育 作者:李軼君


但是,他到了澳大利亞時,卻發(fā)現(xiàn)那里的父母在這個問題上態(tài)度是截然相反的。有位媽媽帶著4歲的孩子去他家里玩,結(jié)果孩子打碎了花瓶,弄濕了地面。那位母親并沒有向他道歉,而是先借了拖布,讓孩子清理完殘局,再讓孩子向他正式道歉。并且那個4歲的男孩主動提出可以用自己的零用錢來賠償。而做媽媽的只是禮貌地說了一句對不起。另外,還有幾次,鄰居家的孩子在院子里踢足球弄翻了他家的花盆,孩子也是把花盆扶好后,自己主動向他道歉。這里的父母很少為孩子的過失承擔責任。

專家解析:

無疑,后一種教育方式更能使孩子認識到一個人應(yīng)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我們許多父母出于舐犢之情,寧肯委屈自己也決不委屈孩子。當孩子做錯事情的時候,他們先是責怪孩子,然后是責怪自己并代子受過。這是極其錯誤的做法。

其實讓孩子對自己的錯事負責,比父母替他負責更重要。因為孩子在改正自己的錯誤中悟出的做人道理才會終身難忘。要求孩子對自己的過失負責,不僅有助于培養(yǎng)責任感,還能幫助孩子養(yǎng)成自覺遵守規(guī)則、積極自律的觀念和習慣。

學校里,我們每天總能見到匆匆趕到學校為粗心馬虎的孩子送書本、文具的父母;也常遇到想方設(shè)法幫助有不良行為的孩子逃避學校處罰的父母。每次孩子在外打架斗毆傷了同學,總是父母去賠禮道歉,花錢帶傷者去醫(yī)院檢查治療。正是父母這樣一次次的寬容和過分溺愛,漸漸使孩子養(yǎng)成了自私自利、缺少責任感、任性乃至放蕩不羈的性格,導致孩子漠視校紀,輕視規(guī)范,缺乏責任心。

美國心理學家弗洛姆說:“責任并不是一種由外部強加在人身上的義務(wù),而是我需要對我所關(guān)心的事件做出反應(yīng)?!边@意味著責任應(yīng)該是一種自覺行為。讓孩子為過失負責——不論孩子有什么過失,只要他有一定的能力,就應(yīng)當讓他承擔責任,這才是現(xiàn)代父母的真正愛心。

應(yīng)對策略:

1.拋開“孩子還小”的理由。許多孩子很少想過要對自己所做的錯事負責。原因就是父母替他們攬的太多,很多父母認為“孩子尚小,等他大一些再說。”因此孩子根本沒有為自己的過失負責的意識,所以,要想孩子學會承擔責任,父母要先改變自己心疼孩子小的思維。

2.孩子做事往往更多地重視行為過程本身,而不太重視行為的結(jié)果。因此,要培養(yǎng)孩子的責任感。首先,必須讓他們了解自己的行為會產(chǎn)生怎樣的結(jié)果。

3.父母要為孩子制定責任的規(guī)定。孩子做事往往是憑興趣的,要讓孩子對某件事負責到底,必須清楚告訴他做事的要求,并且與處罰聯(lián)系在一起。因此要給孩子制定規(guī)矩,讓孩子知道什么是該做的、應(yīng)該怎樣做,否則將會產(chǎn)生哪些后果、受到哪些懲罰。如把收拾自己房間的家務(wù)活承包給孩子,要是沒做好,便不能進入自己的房間。這樣,孩子才知道一個人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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