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言一

稅的真相 作者:黃凱平


我國憲法總綱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于人民?!睘槭裁匆褭嗬麣w屬人民?因為共產(chǎn)黨是為人民服務的,除了人民的利益外沒有屬于自己的私利。從政治上講,政府由人民授權管理國家和社會;從經(jīng)濟上講,人民納稅養(yǎng)活了政府。所以人民是政府的主人,一切權利屬于人民,這是完全正確的。

清政府被推翻以后,建立了中華民國,中國開始有了現(xiàn)代意義上的稅收。但是當時中國的形勢是軍閥割據(jù),軍政府不受百姓監(jiān)督,稅收成了向百姓搜刮的手段。

新中國成立后,建立了社會主義國家,實行計劃經(jīng)濟,百姓無私奉獻,國家照顧有工作和有城市戶口的人,提供起碼條件的吃、住、教育和醫(yī)療。那時候,國家像一家大公司,國家的收入靠盈余,國家以低價收購農(nóng)產(chǎn)品,然后轉賣給城市人口,以取得財務上的平衡。但是沒有投入與產(chǎn)出的概念,也無法計算真正的盈虧,稅的概念比較淡薄。

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試探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道路。統(tǒng)收統(tǒng)支、不計盈虧的做法不能繼續(xù),價格也逐漸糾正,計算真正的盈虧開始有了可能。這時候國家的收支也建立在真實價格的基礎上,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1993年國家正式?jīng)Q定放棄計劃經(jīng)濟,實施市場經(jīng)濟,稅收成為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人民和政府的關系越來越明確,政府是靠人民所繳的稅來維持運行的。

我們在稅收方面采用盡量隱蔽的方式,而且實行的是價內(nèi)稅,不像有些國家實行價外稅。我們買東西時所開的發(fā)票不注明總價中稅是多少,大部分中國人只知道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不知道打電話、點電燈、買饅頭、在超市買東西,這里面都有稅?,F(xiàn)在這本書就是告訴我們這個事實真相,恢復百姓和政府關系的本來面目。

理清政府和百姓的關系至關重要。我國雖然制定了憲法,但是憲法的許多條款還沒有落實。比如憲法第五條規(guī)定,任何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但是全國各地(特別是北京)都有特權車,可以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橫沖直闖。大家對特權者可以不守法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在這種情況下,要實施憲政真是難上加難。從什么地方開始糾正?我認為從納稅出發(fā)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政府是納稅人養(yǎng)活的,這一點最容易為大家所認識。政府不是領導人民的,而是服務人民的,政府官員自恃有特權而破壞法治,忘記了自己是人民納稅養(yǎng)活的,到哪兒也是講不通的。

收稅是應該的,因為大家享受了各種公共服務。但是哪些服務大家同意、哪些大家不同意,是需要討論的。比如,不少城市為了美化,晚上點了許多照明燈,城市是漂亮了,但是成本也不低,這筆錢該不該由納稅人負擔?這是有爭議的。又如大學的學費靠納稅人繳納的稅補貼,但為什么讓普通納稅人補貼大學生,是因為他們都很窮嗎?這也是有爭議的。拿大家繳的稅款補貼坐公交的人,維持一個很低的票價,有的人同意,因為坐公交車的人多半是低收入者。但是也有的人不同意,認為每個人該出多少錢就出多少錢,這樣更公平。像這樣的問題需要在人民代表大會上討論解決,不是政府一句話就可以決定的。

因此必須有納稅人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上發(fā)出聲音,討論稅款如何使用,否則大家有權拒絕納稅,這樣就有“無代表權不納稅”之說。嚴格地講,我不贊成“無代表權不納稅”的說法。因為如果沒有人民代表就不納稅,這個國家馬上就要垮臺,這對百姓沒有好處。所以我主張認真納稅,同時一定要有代表。納了稅我們就是國家的主人,我們有權監(jiān)督政府;如果不納稅,我們變成了旁觀者,等于放棄了主人的地位。納稅和國家主人有關,因為納了稅,我們成為國家的主人。所以納稅既是義務,又是權利。

茅于軾

天則經(jīng)濟研究所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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