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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節(jié):不傷人就是行善(1)

生命的覺醒 作者:嘎瑪仁波切


不傷人就是行善

佛陀說“諸惡莫作”。為何佛陀告誡我們不要作惡?因為我們時常在傷害眾生。當我們從貪、嗔、癡、嫉妒、傲慢或其他會令眾生受傷害的角度去分析時,會認為佛陀所說的“諸惡莫作”是非常偉大的理想,大概只有佛陀的大慈大悲才能做得到。如果想要讓自己的人生過得快樂,卻常傷害別人,當別人反過來傷害自己時,人生怎會快樂、幸福呢?這是不可能的事。

以殺生為例。為了生存,無論吃葷或吃素,人所作的罪業(yè)非常之多。當我們吃著盤中的肉、蝦或魚類時,覺得非常過癮,卻很少想過它們被放在鍋里煎煮的痛苦。吃素食蔬菜也一樣,光是農夫種植時所噴灑的農藥或施灑的化肥,就傷害了千千萬萬的眾生,如同巴祝仁波切所說的“一碗糌粑,半碗蟲”。我們?yōu)榱松妫€是一定會造業(yè)的。

造作這樣的業(yè)力之后,應該好好想一想:為了自己的生存,我傷害了這么多的眾生,假設角色替換,我變成這些眾生,被放在鍋里煎煮,會不會痛苦?如果一個人被當成魚肉來煎煮會很痛苦,我們就不必再懷疑佛陀所講的地獄罪業(yè)成熟的痛苦存不存在,因為現(xiàn)世人類就在做這類有如煎煮地獄眾生的事。所以,也不必下地獄,當有一天我們往生投胎為魚時,很快就會被捉來煎煮,就可以感受到同樣的痛苦。

同樣,我們對別人做了傷害性的行為,當別人反過來傷害我們時,我們也不可能高興。我們偷別人的東西,或是做生意賺別人的錢財,覺得非常過癮,對別人的損失毫無感覺,可當別人賺我們的錢時,我們就不太舒服。這是事實,我們被貪念蒙蔽而不自覺,常常只記得自己的利益,對他人的痛苦無所感受。所以,當別人貪求時,我們會認為這個人真是貪得無厭;而當自己貪婪時,卻覺得自己很有福報,以為自己貪得越多就可以得到越多。

此外,如果我們遇到不如意的事,如被炒魷魚,會很痛苦;但如果降臨在自己不喜歡的人身上,我們卻會很快樂。情緒不好的時候,罵人的話會從我們的口中宣泄而出,還不許別人生氣;而當別人罵自己時,我們又氣得火冒三丈。別人贊嘆自己時,我們會覺得很歡喜;如果是實話,高興是應該的,但往往即使對方講的是謊言,我們還是沾沾自喜——這是人最脆弱的地方。人與人之間能互相贊嘆是很好的事,如果不是自己常贊嘆別人而期望別人常贊嘆自己,同時認為別人的贊嘆都與事實相吻合,那么就要好好自我檢討了,因為人絕不可能十全十美。假如我們用對方喜歡聽的美言來溝通,能表達真正要傳達的含義時,說美言還可以;很多時候光靠動聽的言語無法表達真實的意義,可是我們的虛榮心卻永遠希望別人對自己講好聽而不實際的贊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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