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京秋
出入師范的門檻提高了
20年來,美國教育危機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在歷次發(fā)達國家中小學生的考試排名中,美國學生的數(shù)理化成績屢屢名落孫山。隨著像“狼來了”喊聲一樣的威脅,美國政界在不能得罪公眾的投機心理下,不斷給中小學教師和師資培訓部門施加壓力,各州紛紛提高對取得中小學教師證書的要求。華盛頓州從2001年起,調高了進入中小學教師證書項目的“門檻”,除了以往達到大學預備必修課程平均成績的要求之外,所有候選人還要通過州里的教師基礎知識和技能入門考試。第一次考試沒有通過的人,只要有決心,可以反復報名交費,參加考試,直至通過。這項考試包括閱讀、寫作和數(shù)學三個部分,每個學科分別評分,因此考生愿意交費的話,每次考試時,可以利用全部時間專攻一個學科,由此,分三次完成整個考試。這項考試淘汰了極少數(shù)學業(yè)甚劣的候選人。而無限制的參加考試的政策給予有決心當教師的候選人足夠的機會,以獲得與其他候選人同樣的水平進入中小學教師培訓專業(yè)。
為了保障青少年學生在校身心健康發(fā)展,對教師的道德和行為是有約束的,所以,申請進入師范專業(yè)的學生必須在警察局通過指紋審查。只有那些沒有在任何公安機構有違法記錄的人,才獲準進入教師行列。曾因酗酒駕車被抓捕的人,只有警察局出具證明,近幾年沒有重犯記錄,方可進入教師專業(yè)。這種指紋審查的有效期是兩年。如若師范生在兩年內不能畢業(yè)的話,還要再次進行指紋審查,直至被學校雇用。成為中小學教師后,一旦有違法事故的發(fā)生,學校會及時收到警察局的報告。華盛頓州教育部的網(wǎng)站將因違法而被開除的教師名單公布于眾,并且年年更新。
另外,師范生還要參加畢業(yè)考核,其中包括學科知識標準考試和教學法評估(Pedagogy Assessment)。可隨時報名參加學科知識課程考試,一年有六次,是計算機化的統(tǒng)考??荚噧热菁瓤疾閹煼渡膶W科知識,也檢驗他們的教學法知識??碱}包括兩類: 選擇題和問答題。例如英文教師的問答題: 討論記敘文和說明文的區(qū)別。史地教師的問答題: 在非洲、亞洲或中東地區(qū)選擇一個國家,它曾為歐洲殖民地,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獨立了。寫一篇短文描述這個國家或地區(qū)是如何被歐洲殖民主義所影響。這篇短文要涉及經(jīng)濟、文化、社會或政治領域中的至少兩個方面。數(shù)學教師的問答題: 當學生盡了最大的努力,在幾次考試中連續(xù)不及格,他們變得對學習毫無興趣。你是如何理解這種現(xiàn)象,它又會如何影響學生的學習成績?
知識考查只是一次性的總結性考試。為了檢驗師范生的實際教學能力,華盛頓州在幾經(jīng)上上下下的調查、試驗和修改后,推出了對師范畢業(yè)生實行過程性實地教學法評估的辦法。這一評估的基本觀念是一位優(yōu)秀教師的成功要反映在學生是否得到全面發(fā)展。由此,州教育部明文規(guī)范優(yōu)秀教學的六大特點: (1) 跨學科教學;(2) 組織小組活動,尤其是使用合作小組模式;(3) 老師教和學生交流相結合;(4) 學生自選題目的小組調研;(5) 教學與實際生活相連;(6) 以評估結果指導教學。
以此六大特點為準,教學法評估文件對師范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xiàn)提出以下五項評估標準: (1) 根據(jù)州教學標準制定教學目的;(2) 了解學生及其所在社區(qū)的社會、經(jīng)濟和種族特點;(3) 計劃建立與學生家庭間的交流,以促進學生的學習和成長;(4) 設計評估手段,正確估量學生的學習成果;(5) 遵照科研成果設計最佳教學。
為了貫徹以上五項標準,師范生在教學中要表現(xiàn)出相應的教學能力: (1) 課堂教學要符合教學計劃和州教學要求;(2) 保證中小學生在利于身心發(fā)展的環(huán)境中學習;(3) 學生積極參與有效的教學活動;(4) 課堂管理和紀律規(guī)則要有益于學生的發(fā)展;(5) 教師(實習生)和學生共同參與學生評估。對比五項評估標準和五種教學能力,顯而易見出現(xiàn)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標準是為(師范生)教師設立的,而其達到標準的結果要反映在學生的參與程度和學習成果上。
計劃是成功的基礎。所以,華盛頓州的教學法評估文件詳細地規(guī)定了師范生編寫教案的模式。教案要因人施教,有的放矢,其中包括: (1) 學生的背景特征;(2) 課堂布置的特征;(3) 教學目的,其中本堂課的教學目的要和州教育部的教育總綱匹配;(4) 教學程序(全班教學和小組教學相結合);(5) 教學評估。了解學生的心理和智力發(fā)展狀態(tài)是因材施教的首要因素。尤其當學生表現(xiàn)出厭學、抗拒、無興趣、不以為然時,沒有哪一種理論或教學法可以照搬。所以師范生首先要了解學生,再設計教案,才能真正使教學有的放矢。
作者簡介:
劉京秋,東華盛頓大學教育系終身教授,研究生部主任,東華盛頓大學教育顧問委員會委員。在美國衣阿華州立大學獲得教育碩士和博士學位。先后在衣阿華州立大學、特羅伊州立大學和東華盛頓大學的教育系任教近二十年。多年來從事中小學新教師和在職教師的培訓、研究生的指導以及中小學校長的培訓。曾擔任美國聯(lián)邦政府福布萊特計劃主持人,率領美國中小學教師、管理人員和大學教授訪問中國。曾獲得華盛頓州全國教師證書指導計劃經(jīng)費,擔任該項目主任,在當?shù)刂行W教師中,協(xié)調全國教師證書的培訓。其主要科研領域包括中小學教育、多文化教育和比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