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著糧票游長江
一位教員回憶:60 年代一個暑假坐上了從成都到重慶的火車。身上揣著的主要財富是糧票。上路沒有糧票是不行的;光有錢,買不到食物。
多收一些錢以代替糧票叫“議價糧”。無價的糧票,實際上成了有價的證券。用了糧票十余斤吧,換了一條大床涼席。第二天,輪船在193 公里長的三峽中穿行。船過葛洲壩,很快到了宜昌。上了岸,街邊有賣粥的,要1 毛錢一碗,給糧票也要6 分錢一碗。想起一年前在重慶的飯店里吃粥,只要2 分錢一碗,每碗粥半兩糧票。
災害饑荒時期的糧食
60—70 年代,各級黨委長期一直遵照毛主席語錄辦事:“節(jié)約糧食問題,要十分抓緊。按人定量,忙時多吃,閑時半干半稀,雜以番薯、青菜、蘿卜、瓜豆、芋頭之類。此事一定要十分抓緊?!?/p>
連年糧食緊缺,紅薯、玉米粉等粗糧也經(jīng)配搭進入城市用糧的供應范圍,只是需按5 斤紅薯兌換1 斤細糧的比率兌換。孩子多糧食不夠吃的人家,樂意跟不愿吃紅薯的人家交換。
有人在黑市上買賣糧票,賺取差價以牟利,成為部分無業(yè)者的謀生手段。這樣的交易被稱之為“投機倒把”,是列入打擊對象的。輕者行政拘留,沒收非法所得,重者判處管制、勞教、有期徒刑等。有人因為饑餓畫糧票而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