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學院教授塞繆爾·海斯曾經對華爾街投行及其企業(yè)客戶之間的關系破裂作過深入研究。海斯教授在這方面是最著名的專家,他是哈佛商學院的名譽教授,同時也是哈佛商學院希夫投資銀行學院院長,是專門從事華爾街研究的研究員,曾經出版過七本關于華爾街運作的書籍,并發(fā)表過無數的研究報告,他也曾經作為美國財政部政法司、美國證交會及各大公司的高級顧問。他本人也曾經擔任其母校投資基金的主席,還是伊頓·萬斯家族共同基金的前任主席,這些經驗使他對于金融系統(tǒng)的買方非常了解;他也曾經就職于愛德華瓊斯經紀公司的顧問委員會,對于賣方的運作,海斯教授也相當清楚。他從1970年開始對華爾街的功能及運作方式作深入研究,那個時候是華爾街把其金融中間人角色發(fā)揮得最好的時候,那時銀行及其客戶之間的長期信任關系顯得尤為重要。當一個企業(yè)的老總需要發(fā)行債券或出售股票從而募集資本的時候,常常一個電話打給他一直合作的銀行專門負責其公司業(yè)務的客戶經理,通常這個客戶經理是很多年不變的,即使有變化,也會是在同一個銀行里的職務變化。
海斯教授很快發(fā)覺,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這種長期關系已經越來越不牢固了。新一代的企業(yè)首席執(zhí)行官們和他們的首席財務官們都是商學院畢業(yè)的工商管理碩士,他們自視甚高,認為自己對金融市場甚為了解,所以他們覺得自己可以迫使華爾街上的銀行互相競爭,從而降低融資成本;而投資銀行也不介意把別家的長期客戶挖過來,這簡直就是火上澆油。其實從雙方的角度來說,解除長期建立起來的伙伴關系,從表面看來好像是對雙方都有好處的。讓投行互相競價,企業(yè)可以擇優(yōu)而取,看上去非常符合邏輯。到了1978年,《機構投資者》雜志不再像以往一樣在每年年末把銀行和企業(yè)搭檔關系羅列刊登出來了。海斯教授回憶道:“從那時開始,企業(yè)再也不愿意被標記成‘專屬于’ 庫恩·勒布公司的客戶了。”
IBM公司在籌備一次債券發(fā)行計劃時,通知了與IBM公司有長期合作關系的摩根士丹利,由于所羅門兄弟公司在債券市場上的領先地位,IBM決定由所羅門兄弟公司與摩根士丹利并列作為此次債券發(fā)行計劃的主要承銷商。摩根士丹利非常生氣,他們拒絕與所羅門兄弟合作。(為了強調其擁有對于客戶的獨家權益,摩根士丹利甚至在報紙上大肆刊登印有“墓碑”字樣的廣告,來表達對IBM的不滿。)可是即便如此,摩根士丹利也沒能挽回IBM的忠誠,反而激怒了IBM,把整個項目全盤交給了所羅門兄弟公司,甚至在其他業(yè)務方面也把摩根士丹利掃地出門。
直到1984年,當摩根士丹利同意與漢布里切特和奎斯特分享蘋果公司上市的主承銷商角色時,這家紐約的老牌投資銀行終于承認,為了能夠參與他們希望得到的交易,即使與人分享這個舞臺也是值得的。
如果說IBM當初毅然決然地拋棄摩根士丹利是華爾街銀行和企業(yè)客戶雙方關系出現裂痕的開始,那么1995年,網景上市的案例則是華爾街投行對企業(yè)客戶背信棄義的一個經典案例。當時承銷網景股票的都是華爾街最知名的那些投行,而且這個項目是一個典型的華爾街投行業(yè)務,幫助企業(yè)客戶上市,發(fā)行股票,承銷股票,募集資本。但是網景公司當時的業(yè)務模式有風險而且其贏利模式還沒有經過時間的檢驗,同時這些投資銀行的金融專家們也對網景的業(yè)務不甚了解因而缺乏信心,這影響了他們對網景股票的推銷力度。一位曾經參與網景上市工作的摩根士丹利的前投資銀行家盧·吉爾曼回憶道:“向買方推銷網景股票是一個與以往工作完全不同的經歷,當時的網景暫時還沒有能夠實現贏利,其業(yè)務模式也是嶄新的,未經過時間考驗,這個公司的上市完全是借了互聯網泡沫的東風。直到網景公司上市之前,在華爾街有個不成文的規(guī)定,就是一般公司都至少要有連續(xù)兩年的贏利記錄,才有資格籌備上市。但是摩根士丹利非常希望得到這個項目,因為在當時所有和互聯網相關的業(yè)務都是點金石,一時間整個公司的頂級分析師和銀行家們都背棄了他們所熟知的理論指導,一股腦地開始追逐網景上市項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