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平民與貴族:代議制與政府

金錢關系 作者:(英)尼爾·弗格森


在民主國家里,自由的代價是重稅;而在專制國家里,對不自由的補償是輕稅。

——孟德斯鳩

在歷史的多數(shù)時期,直接稅的征收要取得社會中富有階層的配合。而納稅人會將他們的部分收入作為換取代議權的籌碼,因此直接稅稅基的擴大經(jīng)常與代議權的擴大相聯(lián)系,參與議政的一個重要組成就是稅制的立法權。在這種模式下,民主化進展便與所得稅及財產(chǎn)稅納稅人規(guī)模的擴大密切相關,“無稅不成代議權”這句話簡潔明確地概括了這種錢權交易。

而提高直接稅收入的另一種策略,就是國家出資建立專職的公務機構來執(zhí)行征稅工作,這個公務機構雖然也體現(xiàn)一定的參政權,但參與行政顯然不同于參與立法。如果說納稅人參與立法很好地體現(xiàn)了自由的話,那么征稅機構的發(fā)展一般來說卻會削弱自由。

本章將論述增稅、代議權的擴大以及公務機構擴大三者之間的相互作用。雖然它的初期為政治學家們所熟知,但之后的發(fā)展卻令人耳目一新。稅收、代議權和政府機構的相互作用并不會促使其逐步走向議會化,或者按照赫伯·特巴菲特所諷刺的“輝格黨模式”發(fā)展成“后歷史的”平衡,而是會產(chǎn)生多種結果,但并非所有結果都令人滿意。

本章要引入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即選舉人與納稅人之比,特別是與所得稅納稅人之比。假如該比率大于1,即存在沒納稅但享有代議權的人,那么執(zhí)政黨將容易受到來自非納稅選舉人的政治壓力,要求其增加非軍事化開支。公務人員和納稅人之比也十分重要。民主化與公務員的增加通常聯(lián)系在一起,這并非偶然,但它們在推翻了舊體制下帶有排他性的恩惠制度(即19世紀改革家所稱的舊腐?。┖?,取而代之的卻是一種新腐敗,它表現(xiàn)為在民主政治體制下,用公務職位來換取選舉人的支持。起初為優(yōu)化國家籌資能力而成立的官僚部門,進而也成為一項繁重的開支。

選舉人范圍的擴大和公務人員的增長都會推高非軍事開支,這是德國經(jīng)濟學家阿道夫·瓦格納早在1863年就認識到的“國家活動成長規(guī)律”。同時,由于預算更多地被用做收入再分配的工具,故而資金從一個群體轉移到另一個群體的特征也更為明顯。除公務員就業(yè)外,當過度的救濟政策扭曲了勞動力市場時,資助失業(yè)者的開支也趨于上升。國家的稅收收入(選舉人付出的)與公共開支(選舉人希望從福利國家得到的)之間的差距被制度化了。正是這些相互作用的過程,促使奧地利偉大的社會學家約瑟夫·舒伯特在80多年前就開始診斷“稅收國家的財政危機”。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