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921年首次用英文縮寫“T.S.chen”簽名(4)

失落的巔峰:六位中共前主要負責人親屬口述歷史 作者:周海濱


陳獨秀的辯護律師是他的好友章士釗。章士釗引經(jīng)據(jù)典、長篇大論,并以陳獨秀被中共開除黨,成為托派為辯護的基點,指出陳獨秀“國民黨取掎角之勢以清共也”。

陳獨秀聽罷立即起立聲明:“章律師之辯護全系其個人之意見,并未征求本人同意……本人之政治主張,不能以章律師之辯護為根據(jù),應以本人文件為根據(jù)。”讓章士釗尷尬難堪的“本人文件”即是《辯訴狀》。

為了應付這次審訊,陳獨秀早在2月2日就寫好了《辯訴狀》。這份文件從法理上將國民黨政府與國家作區(qū)別,稱“國民黨才是‘危害民國者’”,國民政府是“誤國政府”,這樣的政府如不早日下臺,“則必定會喪失國家前途”。他始終不承認自己已經(jīng)偏離了共產黨背棄了自己所信仰的主義,他認為自己是黨內反對派,即他的詩中所說:“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p>

陳獨秀和章士釗的辯訴,縱然有理有據(jù),法院還是按著當局的旨意判處陳獨秀有期徒刑13年,剝奪公民權15年。宣判完畢,陳獨秀當場大聲抗議:“我是叛國民黨,不是叛國!裁決不公我要上訴!”

事后,老友柏文蔚曾對陳松年說:“你父親老了還是那個氣,想當英雄豪杰,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幫的忙也幫不上?!?/p>

當時陳獨秀已經(jīng)53歲,這也是他一生之中第五次被捕入獄。

不過,黨史學界對陳獨秀一生被捕的次數(shù)有四次和五次之說,陳長璞取信的是“五次說”。爭議的是1913年7月的第一次被拘是否算被捕。陳獨秀時任安徽都督府秘書長,協(xié)助都督柏文蔚參加討伐袁世凱的“二次革命”,卻因柏文蔚部下胡萬泰叛變而失敗,在途經(jīng)蕪湖時被駐軍在此的龔振鵬“繩綁”?!蛾惇毿愦髠鳌分呷谓湔J為,“被捕是司法術語,而這次陳獨秀被龔振鵬從座上客捆綁起來,與政權機關捕人性質不同”。所以他采信“四次之說”。

1934年,陳獨秀在獄中作詩《金粉淚》56首,詩中以翔實的歷史,借古諷今,抨擊了以蔣介石為首的四大家族的黑暗和腐敗統(tǒng)治,他在詩后落款則用“所謂民國二十三年”;在獄中為劉海粟大師《古松圖》的題詞:“黃山孤松,不孤而孤,孤而不孤,孤與不孤,各有其境,各有其圖,此非調和折中與孤與不孤之間也”及“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1937年應上海一位知名紳士甲原先生之請,陳獨秀題詞:“公理沒有強權,便是無力的廢物,強權不講公理,終于崩潰”。在陳長璞看來,爺爺?shù)膫€人魅力及革命決心在這里可以顯露出來。

在獄中的陳獨秀迎來了許多國民黨政要,他們以老朋友的身份勸其悔過,職位高的予以傳訊,職務低的前往探監(jiān)。1932年10月25日,軍政部長何應欽傳訊。陳獨秀稱之為“半談話半審問”,聽了陳獨秀對時局的看法和對中國共產黨的態(tài)度,勸其同政府合作,會見后還向陳獨秀“索書紀念”。此后,北大校長蔣夢麟、教育部次長段錫朋、鐵道部長顧孟余,以及陳公博、徐恩曾等先后前來“探監(jiān)”,條件是只要寫一個悔過書,就可以自由,但都是悻悻而歸。

魯迅評價陳獨秀說:“假如將韜略比做一間倉庫罷,獨秀先生的外面豎一面大旗,大書道:‘內皆武器,來者小心’但那門卻開著的,里面幾支槍,幾把刀,一目了然,用不著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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