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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jié) 起義早期的特點(3)

明末農(nóng)民戰(zhàn)爭史 作者:顧誠


(30)《楊文弱先生集》卷四,《情急呼天身代父罪疏》。

(31)康熙十二年《延綏鎮(zhèn)志》卷五之四,《紀事志?僭國列傳》。

(32)《綏寇紀略》卷九云,李自成生于萬歷三十四年,又說與獻忠同歲。余瑞紫:《流賊陷廬州府紀》說,九月十八日為獻忠生日。又,《明季北略》卷十六,《張獻忠圍桐城》條云:“九月初十為獻忠生日”。但這條記載,說崇禎十三年九月張獻忠在安徽桐城慶壽,實際上那時獻忠在四川,所記有誤。

(33)《續(xù)編綏寇紀略》卷五。

(34)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卷中,《張獻忠》條。

(35)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卷七,《張獻忠記》。

(36)沈頤仙:《遺事瑣談》卷五,《寇禍本末》。

(37)《綏寇紀略》卷一○,《鹽亭珠》。

(38)《平寇志》卷三,也有類似記載:“獻忠少從軍,隸總兵王威麾下,犯法當(dāng)刑。陳洪范以別將謁威。獻忠等十八人己解衣就刑,見陳,仰而乞命,洪范為之請,威不肯赦。獻忠縛最后,年少,貌奇?zhèn)?。洪范目而異之曰:‘若必不可原,請?zhí)刭B此兒?!Χ手?,曰:‘諾。’十七人伏法,獻忠鞭一百獨免?!必都o事略》中說:“大盜張獻忠者,系陜西榆林衛(wèi)軍,先隸撫軍洪承疇標(biāo)兵。承疇奉敕辦寇,獻忠隨師(中)牟縣。承疇見其剽悍亡命,遂充旗手。歷行間多年,鳩兇徒為翼,恃勇逞強,不守兵律。承疇雖每示以法,而不置之以死者,憐其勇也。時有響馬綽號黃虎者,嘯聚群盜,圍掠中牟四十日,承疇率兵逐之,黃虎過黃河,走山西五臺山。獻忠率亡命往從之,綽號八大王,改營曰西,示自立也。”同書內(nèi)還以張獻忠自述的口氣,敘述了一段他在一六四五年稱帝于成都之后,“諭諸文武”的話說:“如朕微時,曾隸洪承疇標(biāo)下吃糧,充一旗手,也曾冒矢石,探虎穴。援遼時,朕年未弱冠,亦曾兵刃交接,斬首級十余顆,論起來也博得個一官半職。豈知對壘交鋒處有我,敘功疏上無我。到得恩詔下頒,部議上陳,為官者依然官上加官,到朕名下,不過同眾兵分吃些牛酒。朕憤不過,所以自中牟縣領(lǐng)著黃虎時起手,縱橫天下,以至今日,撫有茲土,皆賴爾眾將士戮力同心所致也?!边@類記述雖然繪聲繪色,敘述得相當(dāng)詳細。但用有關(guān)的背景材料來檢驗,卻很難令人置信。

(39)乾隆八年《寶豐縣志》卷五,《雜志?兵燹》。按:崇禎十五年,張獻忠起義軍沒有到過河南寶豐縣,這里記的年代有錯誤,應(yīng)當(dāng)是崇禎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40)康熙六年《陜西通志》卷三一,《雜記?盜賊附》。

(41)關(guān)于張獻忠參加起義的時間,除了某些不大可靠的記載(如《平寇志》卷一)以外,一般都付之闕如??滴跏辍堆咏楁?zhèn)志》卷五之四,《紀事志》中說:“張獻忠者,延安衛(wèi)柳樹澗人也。為府中快手,不得志,去而從神一魁,領(lǐng)紅旗為先鋒,有力多詭,同夥咸尊事之?!卑褟埆I忠的開始投身農(nóng)民革命說成是“從神一魁”,看來不對,因為神一魁兄弟起義是在崇禎三年十一月,而張獻忠在這以前就據(jù)有米脂縣十八寨(諸書都記于崇禎三年,但月份不一致),而且從后來的活動情況看,他同神一魁部也沒有什么關(guān)系??傊?,目前所見到的史籍,最早提到張獻忠是在崇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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