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鴻章馬關(guān)行(2)

清日戰(zhàn)爭(1894-1895) 作者:宗澤亞


3月14日,李鴻章這位身系國家命運的73歲老人,帶著皇帝“承認朝鮮獨立、割讓領(lǐng)土、賠償軍費”的授權(quán),踏上赴日和談的苦澀旅途。李鴻章的隨行官員33人、仆從90人,乘中立國德國的商船“公義號”、“禮裕號”從天津大沽港出發(fā),19日到達日本福岡縣北部的小城門司港。兩國代表在山口縣赤間關(guān)市(1902年改稱下關(guān)市)的旅館“春帆樓”舉行會談,從3月20日開始至4月17日結(jié)束,前后經(jīng)過七輪會談,最終簽訂了日清媾和條約,清稱《馬關(guān)條約》,日稱《下關(guān)條約》。

清日兩國第一輪和談于3月20日下午4時15分在春帆樓舉行。李鴻章一行下午3時入會場樓下小憩,在超過約定時間5分鐘后進會議室。李鴻章精神抖擻,伊藤博文全權(quán)大臣和李鴻章全權(quán)使握手致禮,請各位來賓入座。兩國參與和談交涉的官爵氏名如下:

日本:全權(quán)弁理大臣伯爵伊藤博文、全權(quán)弁理大臣子爵陸奧宗光、內(nèi)閣書記官長伊藤巳代治、外務書記官井上勝之助、外務大臣秘書官中田敬義、外務省翻譯官陸奧廣吉、外務省翻譯官楢原陳政。

清國:頭等全權(quán)大臣一等肅毅伯李鴻章、參議官李經(jīng)芳(李鴻章養(yǎng)子)、參贊官羅豐祿、參贊官伍廷芳、參贊官馬建忠、參贊官盧永銘、參贊官羅庚齡為翻譯官。

伊藤博文和李鴻章之間做了寒暄性的談話,語言使用英語,日本方面翻譯為外務書記官井上勝之助,清國方面翻譯官為參贊官羅豐祿。

伊藤:“閣下數(shù)日海上顛簸,飲食起居可好否?”

李鴻章:“幸運自己仍老健,回想和閣下天津會晤以來已經(jīng)十年有余。在這期間閣下不辭勞苦為國建功立業(yè),而我等尚未為國盡力徒然老矣,想來余深感慚愧?!?/p>

伊藤:“閣下之贊語,實在過譽了?!?/p>

李:“幾日的航海好在天氣舒適,僅一日遭遇風暴,使我船停泊榮城灣24小時,不然會提前一日到達日本。”

伊藤:“閣下從哪里乘船的?是天津港嗎?”

李:“是的,在天津埠頭乘船,剛剛到達就聽說閣下為我等做了細致周到的安排,對此深表謝意。”

伊藤:“當初也選擇了其他地點,但是考慮雙方會合之便利,故確定了這個偏僻所在,如有不便的地方請多多包涵?!?/p>

李:“閣下選擇如此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溢于言表。”

伊藤:“他事請稍許再慢慢敘談,我希望雙方先查照彼此的全權(quán)委任狀?!?/p>

李鴻章解開一個黃絹包裹的小包,從畫有龍騰圖案的圓筒中取出英文版大清國委任狀遞給伊藤首相。伊藤也恭敬地從一錦袋內(nèi)取出英文版大日本國委任狀遞給李鴻章。伊藤把清國委任狀遞給陸奧子爵傳閱,李鴻章將日本委任狀遞給李經(jīng)芳傳閱。

清國委任狀:“大清國大皇帝敕諭,現(xiàn)欲與大日本國重敦睦誼,特授文華殿大學士直隸總督北洋通商大臣一等肅毅伯李鴻章為頭等全權(quán)大臣,與日本所派全權(quán)大臣會同商議便宜行事,定立合約條款,予與署名畫押之全權(quán),該大臣公忠體國夙著勛勞,定能詳慎將事,締結(jié)邦交,不負朕之委任。所定之條款朕親加查閱,果為妥善便行批準。特敕?!?/p>

日本國委任狀:“保全天祐踐萬世一系之帝祚大日本帝國皇帝,此書昭示萬民。朕為恢復與大清國之和平,維護永久之友誼,茲授與內(nèi)閣總理大臣從二位勛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外務大臣從二位勛一等子爵陸奧宗光特命全權(quán)弁理大臣,授以記名簽字之全權(quán)。該大臣奉公誠信、敏捷、謹慎,定能與清國特派全權(quán)大臣,共議締結(jié)兩國媾和條約,所議定之各條項,朕親閱認定其妥善后批準生效?!?/p>

委任狀交換后,李鴻章請求宣讀一文書,伊藤首肯。清國代表羅豐祿朗讀英文書狀:“清國皇帝陛下特命全權(quán)大臣提議,本和平談判伊始,兩國應首先承諾休戰(zhàn)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立即停止水陸交戰(zhàn)。此番本大臣授與商議簽署回復永久和平之全權(quán),有達成此目標之誠意。在有效之和談前,首先立約休戰(zhàn)是極其必要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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