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回到家庭的娜拉”(3)

史客:1202-兩情 作者:薩蘇


 范元甄曾經(jīng)是武漢、重慶抗戰(zhàn)宣傳界的風云人物,頗得王明、周恩來的賞識。1939年,18歲的她與李銳在重慶結(jié)婚后同赴延安,先后在馬列學院、中央政治研究室學習或工作。她與江青、孫維世、蘇菲并稱“延安四大美人”。1943年審干搶救運動中,李銳被當做特務嫌疑送到保安處隔離審查,范元甄受到牽連也被搶救?!痢痢潦苤醒胝窝芯渴医M織指派去搶救她,卻與她同居了。1944年6月李銳甄別釋放,與范元甄離婚,大病一場。組織上出面干涉,將范元甄下放到橋兒溝鄉(xiāng)當文書,×××不顧自己已有家室,竟然冒充范元甄丈夫,繼續(xù)與她同居。組織再次干涉,勸慰安排她與李銳復婚,并將她調(diào)到《解放日報》社和李銳一起工作。在這件不光彩的事情上,受到家庭和社會指責的都是范元甄。那么,作為一個革命女性,她今后還有什么臉面去工作呢?她心理的委屈還能向誰傾訴呢?只有一切相信組織,一切聽從組織安排,把家庭里的一切大小事體都及時準確地向組織上匯報,以此表示自己無私無畏;再用馬列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話語把自己裝點起來,對外是一張金字招牌,光燦燦的面孔,對內(nèi)聊以安慰曾經(jīng)受傷而不能坦露的心腸。

人類性別的存在是一種客觀事實,兩性之間從身體到精神心理上有差異是常態(tài);相反,漠視差異的存在,簡單追求男女的絕對平等,勢必造成對女性肉體和精神的傷害?!敖o予不同發(fā)展需要的人,以同等發(fā)展的機會。”這是20世紀中國女性,包括革命隊伍里的女同志,前赴后繼,浴血奮斗,付出慘重代價后能夠到達的新見識,也是我們用以考察革命隊伍里女同志命運的一個坐標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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