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路礦兩局每月須津貼俱樂部常月費洋二百元,從本月起實行。
(十)以后路礦兩局職員工頭不得毆打工人。
(十一)窿工(礦工)包頭發(fā)給窿工工價,小工每日一角五分遞加至一角八分,大工二角四分遞加至二角八分,分別工程難易遞加。
(十二)添補窿工工頭,須由窿內(nèi)管班大工照資格深淺提升,不得由監(jiān)工私行錄用。
(十三)路礦工人每日工資在四角以下者須加大洋六分,四角以上至一元者照原薪加百分之五。
對照達成協(xié)議的這十三條,與原來的十七條相比,工人明顯作出了讓步。平心而論,原來開出的條件有虛高的成分,在策略上是用來討價還價的,作出讓步也是情理之中,簽訂這十三條應該說是一個很大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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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罷工歷時五日,未傷一人,未敗一事”,以共產(chǎn)黨和工人的完勝而落幕。
罷工取得的紅利是巨大的,包括政治紅利和經(jīng)濟紅利。
人們或許對工人的紀律性印象最深,不知道共產(chǎn)黨是用了什么辦法。
實際上,工人嚴格的紀律性源自嚴密的組織。劉少奇在寫給中共中央的報告中,透露了這個秘密。原來安源工人俱樂部借鑒了俄國工會和法國工團的經(jīng)驗,以“十人團”為基本單位。所謂十人團就是每十個人為一個單位,相當于軍隊的一個班;每個十人團推舉一人為首領,相當于軍隊的班長;每十個十人團組成一個百人團,推舉出來一個首領稱“百代表”,相當于連長;若干個百代表推舉出一位總代表,形成俱樂部的最高權力機構——“主任團”,主任團再選出一位主任(李立三就是首任主任)作為召集人。重大決策由主任團作出,再按照從上到下的嚴密組織系統(tǒng)嚴格貫徹下去。
因此劉少奇在報告中寫道:“此次罷工,如果沒有俱樂部的指揮,工人的行動只是盲目的、極無系統(tǒng)的;而且群眾運動的熱度是不能持久的,運動過后,群眾氣冷,即成一盤散沙,無法使之維持永久?!?/p>
罷工勝利之后,工人俱樂部的勢力幾乎控制了整個安源地區(qū),用路礦兩局的說法,“萍礦之命脈,已操俱樂部之手”。工人們認識到,要想提高地位除了團結斗爭別無他途,加入工人俱樂部成了身份的象征,俱樂部會員每月需按時交納會費,三個月不交就要被除名。
罷工勝利也給俱樂部帶來可觀的經(jīng)濟收入,每月可以從礦局領取津貼一千元,從路局領取津貼一百元,可收到常月費(工會會員費)四百八十元,每月收入達一千五百八十元。除去各項必要的開支,俱樂部每月還能節(jié)余很多錢,用于支援其他地區(qū)的工人兄弟。
這些錢都是怎么花的呢?
俱樂部為自己爭取到三處房產(chǎn),建起了一座能容納兩千人的講演大廳,經(jīng)常請一些劇團上演文明戲。礦區(qū)內(nèi)有了工人圖書館,能看到各地的報紙。工人補習學校擴大規(guī)模,由一所變成了七所,另外還建了一所工人子弟小學,七百余名工人子弟享受免費的義務教育;礦內(nèi)小學聘請的老師每月工資三十元,比長沙和南昌市內(nèi)小學教師的工資還高。
礦區(qū)內(nèi)部的秩序轉(zhuǎn)由工人糾察團維持,當?shù)剀娋疾荒懿迨?。工人還有自己的裁判委員會,司法獨立,儼然成了社會主義理想的試驗田,被人們稱為“小莫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