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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黑暗中的摸索(6)

紅色覺醒:從鴉片戰(zhàn)爭到南湖紅船 作者:陳杰


1898年,在列強掀起瓜分中國狂潮的背景下,康有為上《應詔統(tǒng)籌全局折》,正式揭開了“戊戌變法”的序幕。康有為在這份奏折中發(fā)出“變則能全,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的警告。從6月11日光緒皇帝頒布《明定國是詔》,到9月21日慈禧太后發(fā)動政變?yōu)橹?,變法進行了103天,亦稱“百日維新”。在這短短的103天中,維新派在光緒皇帝的支持下,推行了鼓勵實業(yè),設立鐵路、礦務、郵政局,廢除八股、改革科舉,訓練海陸軍,裁汰冗員、整頓機構,允許官民上書言事等一系列變法舉措,引起了廣泛的反響。

但是,新法在地方上的推行卻不盡如人意,除了湖南巡撫陳寶箴等少數官員以外,大部分地方督撫都采取觀望甚至抵制態(tài)度。到6月11日,慈禧太后發(fā)動政變,將光緒皇帝囚禁于中南海瀛臺,并大肆搜捕維新派,康有為、梁啟超流亡境外,譚嗣同、劉光第等六人被殺于北京菜市口,史稱“戊戌六君子”。變法被扼殺于搖籃中。

戊戌變法實際上是一次以日本為師的嘗試。在甲午戰(zhàn)爭以后,以“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為宗旨的洋務運動已經宣告破產,維新派正是看到了日本的成功,所以萌發(fā)了向日本學習的思想。用康有為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假日本為向導,以日本為圖樣”。在康有為的維新策劃案 《應詔統(tǒng)籌全局折》中,我們不難看到他提出的主張多是對明治維新的“山寨”化:“大誓群臣以革舊維新”是仿效日本明治天皇的“五條御誓文”,“開制度局于宮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為參與”是仿效明治初年的《政體書》中的議政官制,甚至連“參與”一職的名字也是原封不動照搬,康有為還寫就了一本《日本變政考》以資參考。

但這次“以日本為師”的變法為何只維持了103天就以失敗而告終?相比日本明治維新的成功,百日維新令人扼腕不已。后世的許多人也在不斷地思考,為什么同樣是變法維新,日本能夠成功而中國卻失敗,這恐怕并不能僅僅用中國“反動勢力過于強大”這個原因加以搪塞,我們還必須從變法的過程、內容等方面來做深層次的判斷。

首先,作為一場“以日本為師”的維新運動,康有為等變法維新派究竟對日本維新的情況了解多少?他們對日本維新情況的分析是否科學?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我們從康有為的《日本變政考》一書中可以看到,康有為對日本維新的認識其實是很膚淺的,甚至他還出于自己的需要,在敘述日本維新的時候篡改史實。同時,康有為在著作中還暴露出了他“不知彼,不知己”的缺點,天真地認為日本維新的困難要比中國更大。因此,他過于樂觀地提出“若以中國之廣士眾民,近采日本,三年而宏規(guī)成,五年而條理備,八年成效舉,十年而霸圖定矣”這樣的“預言”。殊不知日本作為一個資源貧乏的島國,對西方列強來說吸引力要遠小于地大物博的中國。且日本在明治政府成立前,先有“蘭學”熏陶,后有幕府“東洋道德,西洋藝術”的初步改革,這為變法的成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此外,明治政府也是一個比中國清政府更有集權能力的政府。這些康有為等人并沒有認識到。由此可見,康有為對中國、日本的實際情況所知甚為膚淺,政治眼光充滿了書生氣。在不了解師傅,也不了解自己的情況下推行的這一場變法,只能是一次“山寨”,達不到深層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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