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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王朝內戰(zhàn)中的獲利(4)

羅斯柴爾德家族(中) 作者:(英)尼爾·弗格森


西班牙政治上與葡萄牙相差不大,盡管經濟上的抗擊打能力比葡萄牙要強。它發(fā)生沖突的源頭也是因為王位爭奪:《薩利克法典》(傾向于采用男性繼承人優(yōu)先原則)是不是適合西班牙,按照這一法令,費爾南多七世的弟弟卡洛斯將是他的合法繼承人,或是將王位傳給他唯一的孩子—1830年才出生的伊莎貝拉。從技術上講,伊莎貝拉顯得更正統一些:盡管《薩利克法典》自1713年就已引入,但是它曾被卡洛斯四世在1789年國事詔書中廢止過,盡管是秘密進行的;而且費爾南多在他女兒出生前5個月將這一事實予以公開,相當于是先一步下手。另一方面,當他于1832年患病時,形勢變得很明顯,他的弟弟卡洛斯已經擁有足夠的權勢來挑戰(zhàn)伊莎貝拉,并迫使她的母親瑪麗亞·克里斯蒂娜暫時撤銷了國事詔書。費爾南多出乎意料的康復迫使卡洛斯逃亡到葡萄牙,但是內戰(zhàn)此時已經或多或少地難以避免了。費爾南多最終在1833年9月去世的時候,卡洛斯表示他無意承認瑪麗亞·克里斯蒂娜的攝政地位,并在10個月后返回西班牙,動員他的支持者(爭奪王位)。如葡萄牙一樣,西班牙王權之爭帶有意識形態(tài)的意義:卡洛斯是西班牙的米格爾,反動的“邪惡叔叔”;而他的嫂子克里斯蒂娜與“溫和的”自由派站到一起,如馬丁內斯·德·拉·羅薩,繼而獲得了更“激進”的民主黨人的支持,后者希望恢復1820年革命的成果。內戰(zhàn)同時也有地域上的劃分:卡洛斯陣營在納瓦拉地區(qū)的鄉(xiāng)村以及巴斯克省實力強勁,伊莎貝拉倚仗的則是馬德里的官僚和西班牙主要商業(yè)中心的金融家們。

向年輕的女王提供財政支持有4個原因,與葡萄牙的情形類似,可以通過向那些厭倦了越來越容易預測前景的英國和法國公債的投資者出售新的高回報債券來獲得短期利潤;但是,這些債券對于卡洛斯來說,要發(fā)行也是一樣容易。支持伊莎貝拉的部分原因是出于外交考慮:1834年英國、葡萄牙、西班牙和(后來的)法國達成的四國同盟協議似乎發(fā)出了模糊不清的信號:傳統上對這個半島擁有最大影響的兩個國家將支持伊莎貝拉。但是,更為重要的是,西班牙(與葡萄牙不同)擁有一種難以抵制其誘惑的資產,它對于羅斯柴爾德家族來說,足夠作為提供貸款的抵押品:綿延阿爾馬登到雷阿爾城西部的汞礦,這是當時世界兩種主要貴金屬的一種。在300多年的時間里,這些金礦在國際貨幣體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為拉丁美洲用汞(或“水銀”,羅斯柴爾德家族更樂意這樣稱呼它)來提煉銀和黃金。這使得水銀本身對于銀行家產生了巨大的吸引力。關鍵的一點是,西班牙政府傳統上都是將采礦以及出售水銀的權利出售給私人公司,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在16世紀將它們抵押給了奧格斯堡銀行家富格爾家族。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是,這些金礦在內戰(zhàn)的大部分時間里都控制在伊莎貝拉陣營的手里。最后,盡管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大大收縮,但是它仍然與其余的殖民地保持著利潤豐厚的商業(yè)聯系,最著名的就是古巴和菲律賓:前者尤其吸引羅斯柴爾德家族,因為它對于煙草貿易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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