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刺嘉慶案,朝廷不欲張揚其事,所以留下來的史料不多,不過,已經(jīng)足夠令人既悲且笑了。
陳德是典型的城市貧民。他的父母,是一個叫松年的滿人家里的奴仆。松年到山東青州海防上做小官,陳德一家跟去。到他三十來歲時,父母已都死了,他在山東找不到差事,回到京城,投靠堂姐過活。十年之內(nèi),他跟過工部的員外郎、侍衛(wèi),兵部的筆帖式,內(nèi)務(wù)府的包衣,香山的窯頭,長了些見識,至少知道了宮里的路徑。
嘉慶七年,四十六歲的陳德正在一個叫孟明的人家里當(dāng)廚役,月錢一吊。他的妻子張氏頭一年死了,棺材錢還是孟家?guī)退龅?。秋天,他的岳母跌成癱子。到了十二月,堂姐也死掉,陳德向東家支了一年的工錢,把姐姐斂埋了。這以后,他的精神漸漸不好,時常喝酒,在院子里唱歌,又哭又笑。孟家怕他滋事,便把他辭掉。
這時已是嘉慶八年。陳德失了差事,日子更加艱難。他有兩個兒子,大的十五歲,在別處做雇工;小的十三歲。陳德離開孟家后,先到外甥家住了些日子,著實不便。二月十六日,他搬到東華門外小甜水井,在一個老相識叫黃五福的人家里借住。他生計無著,衣服也典當(dāng)盡了,越發(fā)愁悶,本來是老實的人,居然暴躁起來。有一天到茶館喝了壺酒,和鄰座的陌生人閑談各處出產(chǎn),那個人說氆氌產(chǎn)在臺灣,陳德說產(chǎn)在西藏。為這件小事,陳德便拿出小刀子,要刺那人,幸好被黃五福攔下。黃五福說,你這么鬧事,讓我怎么留你住。陳德發(fā)怒,說我總要干件硬事,扎死一個兩抵,扎死兩個就便宜了一個,扎死四五個,就便宜了好幾個。黃五福害怕,回家讓母親以切菜為名,誆出陳德的刀來,但陳德并不肯借。
陳德自有自己的“大清夢”。嘉慶三年的時候,他便做過一個夢,夢見在一座無水的橋下躺著,忽然有人拉他上橋。他到了橋上,身上就穿著繭綢蟒袍,看著像個知府,可惜醒得早,未及赴任。他還抽過五次簽,也都得的是好話。其實,當(dāng)官云云,他不可能認(rèn)真去幻想,前舉的兩個例子,大概是審官要發(fā)掘他的不臣之心,硬擠出來的。這類貧民的幻想,還是過好日子。所謂好日子,就是有吃有穿有棺材板,少受些氣;如果能雇得起一兩個傭人,也給別人受些氣,就更好了。陳德的夢想,估計不過如此。但到四十七歲的歲數(shù)上,他忽然覺得走進(jìn)了死胡同。
嘉慶八年閏二月二十日,正是春分。陳德起了個早,叫上大兒子,一同出門。大兒子本在別人家做工,兩天前,陳德找個話頭叫他過來,意思是多看他兩眼。進(jìn)了東安門,陳德尋一個酒鋪,喝了半碗紹興酒、半碗木瓜酒,就帶著兒子進(jìn)了東華門,從西夾道繞到神武門內(nèi)。他對兒子說,我就要尋死了,你不要來認(rèn)尸。兒子還沒問明白是怎么回事,嘉慶的駕便到了。
嘉慶從圓明園回宮,穿過神武門,將入順貞門,陳德從西廂房南山墻后面突出。陳德本來想弄一把腰刀,但買不起,就拿著自己的小刀子,上前犯駕。當(dāng)時嘉慶的隨從不下百人,大半是侍衛(wèi),卻被陳德刺傷多人。大家呆若木雞,只有親王綿恩出面阻攔,又有五個人幫忙,總算把陳德拿下。嘉慶自然大怒,說你們這幫人,或是我的親戚,或是我的臣子,怎么好意思袖手旁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