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工作效能的類型
學校是培養(yǎng)人、塑造人的搖籃,教育是一種具有服務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目前,學校工作正在從人治走向法治,從計劃走向市場,從管理走向服務。在人們觀念和行為不斷變化的過程中,處于不同崗位的校長、主任和教師都在教育的大舞臺上盡力施展拳腳。然而,由于每個人的工作性質和任務不同,就形成了不同類型的工作效能。
(一)以校長為中心的領導效能
校長是影響學校效能的一個重要因素。校長效能影響教師效能,教師效能直接影響學生效能,而學生效能的高低則決定教育產(chǎn)出的質量,以及學校效能的高低。
成功校長的領導效能取決于能否處理好效能、效率與目標三者的關系。用一個公式表示,即:效能=目標×效率。
從公式可見,決定效能的首要因素是目標。如果目標方向正確,領導效能就與工作效率成正比,即效率越高,效能就越高,反之,如果目標方向不正確,領導效能與工作效率成反比,即效率越高,效能越低。因此,校長要提高工作效能,首要問題是把握好目標方向,同時處理好各要素之間的關系。
有些校長工作效能不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1)有的是未能處理好目標與效能、效率之間的關系;(2)有的是面對一些棘手問題,不能及時果斷地作出判斷,貽誤了解決問題的時機;(3)有的是由于工作獨斷專行,缺少民主作風,造成領導班子內耗,不能集思廣益,共謀大事。
所以,從正反經(jīng)驗來看,要提高學校整體效能水平,關鍵在校長。而校長應重點處理好目標與效能、品德與效能、評價與效能的關系,只有這樣,才能事有所成。